久仰亦舒师太和《喜宝》这个小说的大名,经常看到有公众号写什么“亦舒女郎”,十分好奇,想说我这么文艺的女青年,号称博览群书,尤其攻于中国(包括港澳台)当代文学,居然没有读过,也是母汤母汤,而且最近关于爱情的小说读得很少,荷尔蒙储量明显不足,于是特意在某东上买了纸质书拜读。
结果嘞,全程翻白眼,太做作了好吗?!以下评论只是个人意见和想法,吐槽和感悟都有。
1、书里所有的男子都爱喜宝。巨有钱的勖存姿爱她,勖存姿的儿子聪恕爱她,勖存姿的女婿爱她,她的前男友忘不了她,她419的人爱她,她偶遇的德国物理学教授也爱她,而且都是掏心掏肺literally豁出命来爱她。
勖存姿真金白银往外掏就不用讲了,还在苏格兰为她买城堡;
聪恕疯了,是的,没看错,直接疯了……这也太抓马了吧!
勖家女婿宋家明同志爱女主的同时甘当一个合格的工具人,为女主鞍前马后,最后自己老婆找到人生的真谛跑了,他成为了牧师。
喜宝为德国物理学教授做饭,勖存姿大吃飞醋设局打猎把物理学教授搞死了……物理教授啊,听我21世纪新女性一句劝,来生好好研究原子吧,科学有标准答案,爱情总让人摸不到头脑。
2、不止男子哦,书里的女子也被喜宝征服。勖存姿的小女儿、宋家明的妻子——聪慧,在从英国回香港的飞机上认识了喜宝,然后立刻喜欢她喜欢得不得了,把她带到自己家里、自己的社交圈里。大小姐都这么没有防备心吗,我们普通人尚且不会把在交通工具上刚认识的人就往家里带,况且你家还是这么有钱的人家,就算平常很孤独没朋友,也是过于傻白甜了。勖存姿的妻子——欧阳谁谁,也对喜宝毫无敌意,当然了,丈夫这么多年花丛中游走,估计欧阳女士对小三小四早就波澜不惊了,最后喜宝去医院照顾疯了的聪恕,把他照顾正常了,作为聪恕的母亲感谢喜宝也是情理之中。
3、这么万人迷的喜宝是一个怎样的人呢?老实讲,我没觉得这是一个多有魅力的人,或者说,我没觉得这是一个有长久吸引力的人(也可能只是不吸引我而已)。没错,她漂亮,胸脯高,也还算有主见,不会说人云亦云的话,无论在谁面前都很敢于表达自己的内心想法。可是,她的这种有主见让人好不舒服,因为出身穷过于敏感,话中常常带刺,有时候真的莫名其妙,人家好心说话,却没来由被怼,常跟这样的人讲话不会很累吗?都说喜宝是一个生命力极强,有野心的女人,或许是吧,如果做有钱老男人的金丝雀也算是有野心的话。
“姜小姐,我替你担心,他不是那种糊涂的老人,你出卖青春与自由,会使你后悔。”
“我认为他是好人。”我说。
“因为他目前喜欢你。”
“我只看到目前。”
“姜小姐,勖存姿是一个极其精悍的人,伴君如伴虎。”
“谢谢你的忠告,我们乞丐完全没有选择余地。谢谢你。”
好淦的对话啊,立刻想翻白眼
4、不要去想免费的午餐,自己通过努力收获的才踏实,才会珍惜,才会感到快乐。不想突然讲一句这样类似“口号”一样的话,但确实这是我看完这本书最大的感想。作文www.yuananren.com勖存姿“买下”喜宝后,给了喜宝一张支票,喜宝立刻去买了一枚十克拉的钻戒,之后,她拥有了无数的珠宝和最好的银狐貂皮大衣,勖在为她买的城堡里挂了十几副伯伦朗的真迹。在最初的开心后,喜宝逐渐兴趣索然。是啊,来的太容易的都不会让人珍惜,从原始人时期的狩猎者基因还深刻地潜藏着并且发挥着作用。
就写到这儿吧,以上的内容是我8月26号看完后立刻写下的,当时没有写完,之后看了《我的前半生》,《喜宝》的读后感就这样一直放着了。草稿箱里躺着一篇没写完的文章非常难受,虽然已经忘了之后要写什么,只好匆匆补这个结尾。
读亦舒单纯是因为没有读过,于是一口气买了《喜宝》《我的前半生》《流金岁月》这三本,前两本是因为有名,后一本是我喜欢这个书名。读完了前两本真是感觉justsoso,本着读书要读完的敬业精神,我也在读《流金岁月》了,也是乏善可陈,之后应该不会再读亦舒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