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星期天,邻居小姐姐送了我一本书——《从保险法到私人财富管理》,拿到书我有点抵触,她送我书,意思明显是想让我买保险,可我觉得保险和保险代理人都挺“不靠谱”的。
我会这么想,是因为我妈买保险的经历让我有了这样的印象。她当时一共买了两份保险,她一份儿,我一份儿。后来因为家里经济困难,交不起两个人的保费,于是她退了保,留下了我的。由于退保只能拿到已交保费的一部分,所以我常听见我妈抱怨她损失了好多钱,这样一来,我也在心里头给保险打上了“不靠谱”“骗人”的标签。
前天下午我刷剧无聊,瞥见被我随手扔在床头的这本儿书。拿到手里一看,才发现作者是大成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一个叫王芳的律师写的,这位律师之前还上过央视的《法律讲堂》。一个律师写的保险书?好像还挺有意思的。
然后我翻开了第一页、第二页、第三页……等到真的读完,我发现自己“真香”了。这书给我的感受还是很深刻的,它打破了我对保险的偏见,也让我对保险这个工具逐渐形成了一个更客观、理性的认识。原来我觉得保险就是骗人的,你听我仔细说说我妈买保险的事儿就明白了。当时那位卖保险的亲戚,三天两头往我家跑,一个电话一个电话的打,我妈本来不想买,几次三番下来也被忽悠的迷迷瞪瞪,在合同上签了字。

这马上让我们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之后退保带来的损失更是有好几千块,那位亲戚是成了单赚了钱了,我家反倒越过越艰难,真是想想就后悔。可是看过书后我“清醒”了,其实保险作为一种金融工具,和其他金融工具,比如基金、股票啥的没什么区别,受益还是受损全看你如何使用罢了。你会买,那你就能达到保障生命或财产的目的;不会买,那十有八九得跟我们家似的体验一番后悔的情绪了。
怎么才叫会买呢?首先得明确“保险绝不能随便买”这一点,在买保险之前,我们必须要先懂点儿保险知识,否则很可能你也会出现我这样的“乌龙”——从9岁就开始的终身寿险保单,这就是我妈给我买的那份儿保险了。当然,我并不是说不能给小孩儿买终身寿险,在我通过阅读了解了终身寿险的概念,了解了什么情况适合买终身寿险之后,我发现给小孩子买终身寿险,用现在的话来讲,就是“可以,但没必要”。
书里说了,终身寿险是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也就是说,我现在交的这个保险,除非我“狗带”在家人前头,否则这个赔偿款我妈作为受益人是拿不到的。这种险我现在买也来得及,反而是我妈,在她还算年轻健康的时候退了保,现在50岁了,又是高血压,又是糖尿病,这时候就不是她挑保险,而是保险挑她了。
假如当时她能够对保险工具多点儿了解,也许就不会盲目地把自己那份儿保险退掉,而是让如今已经人到中年、身体状况愈下的自己也能多一份抵抗风险的保障了。遗憾归遗憾,这件事儿最大的意义在于它告诉我,买保险之前,先了解点儿保险知识是非常必要的。当我们能对保险说上几句自己的见解的时候,也就能避免那些觉得买了不值、达不到保障目的或者上当受骗的情况,总而言之,就是能避免“踩坑”。
当然了,我们再怎么学保险知识,也不可能成为保险专家,所以买保险更重要的是找到专业的、靠谱的保险代理人。一个好的保险代理人,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们的保障目的能否实现。假如当初我妈选择退保的时候,那位做保险销售的亲戚能够细心给她讲清利害,作文www.yuananren.com而不是什么提醒都不说不做,想必她今天也不会一提起自己的退保就后悔了。
看完书实在是感慨良多,读的时候我老是想这个早知道就好了,那个早知道就好了,可惜人生没有“早知道”,所幸的是现在明白也不算晚。我合上书,马上找姐姐聊起这本书来,两个人最后还约定,如果三年之后,我们这两个刚入职场的“菜鸟”都能变成“老鸟”,我攒够了钱,她涨足了经验,那么我承诺一定会找她买保险,她承诺一定会给我提供专业的服务。
可别小瞧这个有点“中二”的三年之约。我现在也算是对保险有点了解的人了,我知道保险代理人这个行业的人员流动性不小,如果这个姐姐没有足够的信心和毅力,三年之约便不可能实现。当然,要是我没能在事业上有所进步,很可能也不会有闲钱去遵守约定。因此,两个人的共同进步,才是这个约定存在的最大意义。我们将在各自的岗位上继续努力向前,共同期待着未来的那一天——我成为她的客户,她成为我的保险代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