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媒介的各种产品,比如电视节目、电影、书籍、唱片等被笼统称为“大众”文化、“通俗”文化或“技术”文化,这是近年来一个颇有争议的研究课题。争论的视角主要是美学和社会学,主张者和批评人轮流登场,褒扬或谴责:誉之者从审美的角度说它有民主化色彩,有利于社会稳定;毁之者说它身价大跌,使社会愚钝,如此等等。
有趣的是,这些论辩中没有人对通俗文化的技术基础做过认真的分析。诚然,理论家们一般承认,技术使通俗文化成为可能,但是他们满足于这样的观点:两者的关系是不言自明的公理,不值得进一步研究。

技术对通俗文化塑造的细腻机制之所以无人探索,恐怕是因为两者的大致关系实在显而易见,或许这是可以理解的。比如,没有摄影机的发明,就没有电影业;没有留声机的技术成就,就没有通俗的录音文化,追究这种显而易见的事实,似乎没有意义。然而,如果仔细看,这样的简单联系就会展现出越来越多的复杂面貌。
用同样的例子,我们可以问:留声机发明不久,电影摄影机就非常完美了,既然如此,为什么电影登堂入室,取得了很高的地位之后40年,音乐的录制技术才跟上来呢?诚然,社会接受程度和经济上的差异等因素无疑是造成上述时间差的原因,然而,电影和唱片生产的机制本身恐怕就存在一些起作用的因素:在电影和录音的文化地位上升的过程中,这些因素对电影的作用是促进,对录音的作用是抑制。
电影是19世纪电化学革命在20世纪获得艺术上瞩目成就的第一个产品,从这里切入去探究技术文化的技术决定论可能是比较恰当的。追踪电影问世以来人们使用和感知电影的情况,也许就能够理清电影技术发展水平与其产生的通俗文化类型之间的关系。这样的观察结果是可以概括的。
与此相应,它们的背后潜隐着一系列原理,这些原理可以用来描述一切技术文化共同的、逐步发展的过程,即从新媒介诞生到产生广泛影响的过程。这些原理和文化的审美争论也存在着一定的相关性,它们可以解释一些技术如何、为何比其他技术更有助于“艺术”创造。这一探究还有助于揭示“实用型”技术的演变和应用,显示了偏重工作的技术和偏重娱乐的技术之间的共同点和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