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的小说大体“亮烈”。好比墨绿的电光缎子上绣金花,那种妖艳,触目惊心。《半生缘》却是灰色的棉袍子,因穿的旧了,软塌塌的,反而有一种家常的温柔。她一生孤高傲世,故事也少有温度,惟这篇长文苍凉中竟透着纯真和悸动。
精打细算的感情太多。半堵残墙,野火花树下的表白;港岛的环山路上乔琪开着车亦步亦趋跟在薇龙后面;曹七巧翘着小脚抽着鸦片烟心里干涸似沙漠;一颗火油钻换一句”快走“,汉奸和情人各怀鬼胎……你方唱罢我登场,衣香鬓影,情话绵绵,动辄倾国倾城。一场恋爱大戏什么都上齐了,唯独没有爱。

但是你晓得,沈世钧是爱着顾曼桢的,顾曼桢也爱着沈世钧。明面上,两个人不过是工厂里的技术工和小文员。暗地里,论家境,沈世钧也无非就是南京城里皮货商家的小开;而顾曼桢更不堪,如其他小说女主角一般的经济困窘,家里还连个逊清遗民的空头背景都没有。
平凡再平凡,这样的爱情故事有什么看头?但他们真是在“谈恋爱”。她丢的那只手套被他冒着风雪找回来;他要回南京,她讪讪的帮他理箱子上闹钟;他送她去做兼职家教,路遇上卖豆腐干的,幽长的吆喝让人想起地老天荒;她想他,忍不住写信,写了一半他就回来,因为他也在想着她。
生活琐碎而平淡。父母对职业不理解,儿子一气之下跑出去闯世界;孀母幼弟,只能靠姐姐打几份工维持生活;一块儿工作的年轻人中午搭伙吃饭,平时互相照顾,假期里约着出去玩儿。若有若无的情愫,害羞低头,情话不好说出口。
之后的一切,纵然他怯懦,她糊涂,错过半生之后再相见,沈世钧还是爱着顾曼桢。最难忘的不是那句“回不去了”,而是黑沉沉的堂屋里相见,二人远远瞧见对方,脑子里均是“轰”的一声。
隔着万水千山,还是当年那颗心。这个故事内里其实是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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