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事勿取》读后感2000字

这可能是最近几年我看过的、单位容量下死亡最密集的小说了。一方面,死亡涵盖几乎所有年龄段:老年人缠绵的病死、壮年的横死、青年的猝死、儿童的夭折、流产的胚胎;另一方面,人面对死亡也呈现各种形态:将死而求死然而求死不成、将死而求生但求生也不成、能活但主动求死、能活也不想死但却意外死了,很多茫然无知的死,

但更广泛的是死亡的各种变奏:疾病、残疾、肉体摧残、肉体囚禁。整部书中鲜有健康完整的人,不是身患先天或长期获得的慢性病,就是意外受伤的各种断裂骨折,有单纯的身体疼痛,也有精神方面的障碍,有威胁生命的,也有仅仅影响观瞻的,各种形态的身体残疾也层出不穷:截肢的,耳聋的,脑瘫的,断指的、罗锅的、侏儒的、除了饱受病痛之苦,身体同时承受了额外的人为虐待:女人不断被殴打、被捆绑、被威胁、流产、强迫性交。男性则是超额的劳作、被殴打,被烫烟疤、被纹身、被囚禁、被虐杀。不但主角在可能的场景中不断生病、死亡,连一晃而过的人物在不可能的情境中都在生病:侯军在去东营的车上偶遇一个大学生,他自述是请了病假出校的。卫华邦在大学中持续处于病态,同学也生活在充满病态隐喻中的环境中。所有的治疗都是无效的,结果无非有二:一,人死了背身债;二,导致了更严重的疾病。

死人已经死了,病人都在成为死人的路上。那失智的哥哥仿佛是一个逃离的人物,他失踪了可后来轨道工的口述,似是而非地抹杀这一逃离的可能性。世界上当然死掉的人比活着的多,但假如我们同意小说始终是虚构艺术,那么题材的取舍和安排,就是只能是一个文学选择。死亡是一个大问题,当然不能说讨论生死是作家的义务,但避而不论总嫌有所欠缺。魏思孝的写法不迂回,甚至不以死写生,而是直接以死写死。小说的结构就是以卫学金的死组织起来的,他死得非常不典型,以致必须尸检才能确定是他的死亡是天意还是人为,侯军和卫华邦成为被死亡连接的连个人,成为壮年和青年代表分列于卫学金左右。侯军之所以部分参与了卫学金的死,仅仅是因为他去参加了另一个人的葬礼,卫华邦则被迫承接了死者的死亡所造成的大量事务性、情感性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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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庞大的死亡和死亡变奏,使卫华邦的死不仅仅具有个体意义,而成为了某种隐喻,但死亡方式的戏剧性又使它跳脱出来,摇摆在模糊地带。魏思孝对乡村生活的体认,最主要的切入点就是前赴后继的死亡。

根绝魏思孝的表述,小说的起源是一则社会新闻,具有强烈的画面冲击。这种取材于新闻报道的文学创作也算古老的文学传统之一,福楼拜在新闻报道中得到了《包法利夫人》的灵感,王安忆在一则旧时名媛家中离奇被害的新闻中找到了《长恨歌》的终点,《冷血》如果归为非虚构写作似乎也没问题。同所有头脑清醒的作家一样,魏思孝也没有拿耸动的刑事案件作为故事核心。我当面求问过如此开头的想法,思孝回答说这是一个形式,由此衍生出的第二个问题:这个形式是否必须,是否非此不可。在一点上此形式的必要性得到了确认,那就是:卫华邦在医院追问,如果不是被害父亲卫学金还能活多久,但他不知道的是,卫学金在被害之前已有自杀的强烈意图——三种死法的交叉点:死于意外、死于意志、死于疾病。

如果此处不引进一桩凶案,至少第一点是无论如何不能实现的。虽然侯军写作与卫学金之后,但成书却被安排在第一章,这避免了小说沦为猎奇破案读物的可能性,我们在第一章结束就了解了整个案件的底细,凶手也毫无悬念地被抓捕归案。一名即将告别青年时代的农村人侯军,和一名刚刚开始青年时代的农村人卫华邦,分列在已经完结的中老年农村人卫学金两侧,显得面目可憎、毫无前途。侯军的身后站着在各类野生农村壮年人,混街面的、投机的、钻营的、反复进出监狱、在城乡之间灰色的滩涂上觅食求生、随机生死的一群人,卫华邦仿佛站在新的起点上,可浑浑噩噩的大学生活,无法摆脱的农村身份,毫无前途的恋爱前景——假如不是卫学金身在第二章,第三章顺理成章可以成为侯军的再现乐章和循环乐章。在这个意义上,卫学金的死亡在更大意义上让人感到忧虑。

三章内容各有倚重,语言差别相当明显。侯军一章写得干燥、迅速、极度克制,甚至过于克制,像一块冰面结实坚硬,以至于有时无所抓拿。第二章个人最喜欢,速度放下来留够了空间给人物丰容,把控感很强,写得也从容,但还是非常克制,有时候克制到已经抛弃读者了,写卫学金想到走失的哥哥,小说写“他还记得当天阳光如何照过来”就结束了,完全没有跟读者分享这记忆的打算。审美旨趣是一种律令,思孝显然是要贯彻到底的。第三章里有《小镇忧郁青年的十八种死法》的残影,这部小说集有难以置换的好处,作者出于成熟作家的自尊对这部小说集显然苛刻了。

魏思孝认为《余事勿取》是其转型之作。我的理解是,一个写作者从自发写作正式成为自觉写作,这一点从这部小说的题材选取、结构安排、语言使用上均有体现。思孝显示了他的文学野心。辛留村带着它的美学要素被明确的呈现出来了。作文www.yuananren.com《余事勿取》在文体上固然属于小说,但行文中间出现了如“辛留村大事记”这样的类方志实录的文体,甚至在小说结尾也表示小说中涉及的地方和人物,都是确有此处、实有其人。这种方志文学或带有方志色彩的文学传统由沈从文到莫言,从《俄亥俄,温斯堡》到《塞尔德维拉人》不乏参照。语言追求相照之前显然更明确了,克制,干燥,尽量剔除抒情要素。在我的判断,转型是成功了。但它是否是个成功的转型,我没那么大视野,无法判断。

最喜欢第二章写卫学金当骡夫那几年,按年份写,不动声色,深沉感人。但第一章我主观感受是整体模糊,太圆整了,是我的趣味问题。另外是某些地方,比如卫学金最终段,突然写多了,像是对故事和人物本身的能量没有给予全部的信任,下意识伸手推了一把,把人物推到了一个明确的方向,而这个方向却不是他必然或者唯一的方向。作者:苏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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