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阅读术》读后感500字

周五看完由印南敦史所写的《快速阅读术》,写了个读书笔记发表在某平台,其中提到了作者一年读了700本书。

有些人对此提出了质疑,认为一年读700是完全不可能的事,作者在哗众取宠。另外一些人觉得这是在玩形式主义,重阅读数量不重阅读质量,700本书,这样的读书有啥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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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趁周六时间比较充裕,手头上又有一本读了很久的方法类书籍。我想着要不然就实践一下吧。光说不练假把式,是骡是马拉出来溜溜,自己试了才有说服力。

我用《快速阅读术》中教授的方法,活学活用读了本257页的书,用时1小时15分钟,随后又用3个小时写了接近4千字的书评。

对于我来讲,这个尝试是颠覆性的,这样的读书速度,在以前完全是不可想象的。

我还是个对使用这些方法比较生疏的人,如果光读不写书评,1天读2本书是完全可以的。而作者印南敦史是职业书评人、网络撰稿人,每周至少要提供6个书评,对于他这样常年阅读的人,1天读完2本书,状态应该是很轻松的。

实验的结果至少说明了两点。一,方法是可行的。二,速度快并没有让我的阅读效果打折,否则我无法输出4千字的书评。

事实上,读书人普遍会碰到的三个痛点问题是:读得慢、没时间、记不住。《快速阅读术》教授的方法,不仅解决了这三个问题,对于如何提高阅读速度,也给出了非常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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