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高粱家族》读后感400字

这部完成于八十年代的作品,至今仍有澎湃的生命力。根据我像玉米糊糊一样混沌的记忆,似乎莫言只用了四十余天就完成了这部作品,并交到了张艺谋手中。(如果事实不是如此,全当我说瞎话吧)

《红高粱家族》.jpg

这本书既有情绪,又有技巧。插叙伏笔的布置流畅程度,比我上一本刚刚读完的《陆犯焉识》更胜一筹。酣畅淋漓,没有疲惫感。

读完这本书,眼前是绚烂无比的色彩——浓重的,烧透了整个世界的高粱红、死人的青蓝、黑透了的白。鼻子似也能闻到浓厚的酒香、噬人的恶臭、呛人的煤烟……我能看,我能嗅,我能听,我从书中扒拉出了一个乌龟好汉王八蛋的高密东北乡,酒鬼一样钻进了这红醉的酒缸底。

莫言是手笔很重的作家,在这本书里算是放开了写。他的文字是侵略性的,铺天盖地,容不得你拒绝,只能跟着他一起呼喊出“种”的名义。而“种”,是这本书从30年代跨越到70年代的整体叙事,最想要讨论的话题。

《《红高粱家族》读后感400字》.doc
将本文下载保存,方便收藏和打印
导出文档
复制全文
导出文档

1:《联邦党人文集》读后感1500字

2:介绍一道美食作文3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