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桑子》读后感3000字

对封建王朝遗老遗少有兴趣吗?想知道这群王公贵族是怎么堕入平凡的吗?

如果您对这些感兴趣,叶广岑老师写于1999年的《采桑子》是一部很值得一读的小说。叶老师在后记里提到她在小说里写了9个没落贵族的故事,也写了自己,而她身为旗人,在近代,相当于从高处摔落,但里边有好多人似乎又磨不开面子,在那苦涩而又艰难的日子里非要彰显所谓的“贵族气质”。

全书以金家作为主线,写了14个子女的故事,叶老师起名字非常讲究,姓金代表了高贵,这群子女的班辈是“舜”同“瞬”,表明好日子的短暂,然后最后一个字,都是“金”字边,比如镡、锦啊,甚至一些生僻字,说句玩笑话,像是翻元素周期表起的名字。

我们按照格格和阿哥来梳理这个“末代贵族”家庭,女士优先,先从格格们说起。大格格公主病,被家里宠坏了,天生对戏曲有兴趣,但是就是懒。金家的舅姥爷给她相中了民国时期一暴发户的儿子,在德国留学,当医生的,优质男青年,个人素养远高于他父辈之上。按说挺合适的,但并不幸福,这是后话。因为要进入暴发户,大格格要表演个唱戏,这大公主病没有琴师愿意伺候,于是就从她对象所在的医院里找了个干杂活,家庭贫困,母亲重病,父亲不在,但有拉琴手艺的小伙儿。这小伙儿才不管她是谁,每天非得抓她练嗓子,练唱功,于是大格格在登台的时候大放光芒。后来小伙莫名其妙地消失了,但她人戏合一了,每天要去护城河练嗓子,和丈夫关系不好,丈夫出轨外国护士,去了海外,留下她和她的儿子,她依旧不管儿子,自己去练嗓子,等着那曾经的小伙儿回来。

二格格嫁给邻居沈家,这个沈家原来是袁世凯的管家,按说也门当户对,但是金家老爹不同意,嫌人家只是个串位贼的管家,但二格格非要过去,于是两家将庭院封闭,最后她的儿子给金家报丧。三格格参加社会主义学生运动,被当局抓起来了,父亲觉得活该,不救,最后不得已才去找了自己大儿子(在国民党军统工作),但大儿子根本不管,于是三格格就这么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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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格格学建筑,本来与(皇家御用风水大师世家)的同龄男孩算是青梅竹马,本说好一起出国的,可廖家生变,无法出国了。四格格回国后,俩人各自结婚,但似乎又放不下对方。最后以“我”为四姐找墓地,见廖先生老年痴呆将故事的画上句号。五格格嫁了完颜家,贵族,但这个姐夫要么练“添油法”、吃丹药修仙,要么喝酒。而添油法是道家的一种以“精”补气的方法,虽说可以延长男女之间不可描述的时间,但是会造成无法生育(金家的老二、老三、老四都练了,故都无子)。五格格似乎早有怨言,看上革命干部王存,后来她与“姐夫”离婚,并与王存结合。最后这个姐夫竟然在王存的帮助下,与隔壁的寡妇结合,并老来得子。

六格格是家里唯一贴近科学的,在协和医院当护士,后与王存合伙卖偏方“壮阳草”,而他们的姐夫就是他们的活招牌,老七是叙述者“我”。

而这群阿哥们故事就精彩了,但没想到已经写了这么多了,受制于篇幅,在这儿就点到为止。大哥参加国民党军统,与家里切断联系。老二、老三、老四为一个戏子反目成仇,偷家里的东西出去卖,后来戏子去台湾,在文革囚徒困境时相互给对方安上莫须有的罪名,老二最后上吊自杀,老三、老四老死不相往来。老五想去唱戏,是最调皮的儿子,家里不给,就出去沾花惹草。但奇怪的是,他不练字,却有一手好字,沾上毒品,但却与风尘女子生下儿子,儿子和他一样……老六天生额头上长犄角,被人称为“龙”生,可过于娇惯,染上疾病,早逝,但他们的父亲却似乎在一个寡妇家(皇家御用裁缝)找到了他的“转世”……老七有一手绘画才能,年轻时也迷另一女戏子柳四眯,可惜柳竟跟他大哥跑了,最后与世俗人家女儿相结合,被世俗拖累而离开这个世界。

因为小说的故事内容非常丰满,而且比较有意思的是,叶广岑老师是在西安写的京味儿小说,似乎是以一种离开后更冷静的视角来观察,记录这一段没落的“家史”。或许也就因为不在此山中,才让故事显得更为“真实”。

岂不知儒雅到了老病交加时,可以依赖的便不是飘逸而是实际了。

前些年台湾那边蒋家后人写了个《悬崖边上的贵族》,大概是在08/09年左右,我11年的读本科时,立马去大学图书馆借来看,其实挺失望的。毕竟都是些蒋家公子哥迷途知返,创业励志的故事,加上文笔特别标准化,像是很多名人传记找人代笔一样。(在这儿只是无端推测,仅代表个人观点)

而如果说蒋家叫做悬崖边的贵族,《采桑子》里边的金家更像是已然从悬崖上跳落的贵族,有些人如大格格即便老公跑了,年纪大了以后还是每天坚持去护城河吊嗓子等着穷琴师回来、大哥即便是国民党战败至台湾、以台胞身份回来仍然要摆着架子、老七在穷困与疾病对抗时依旧不愿为商人题字题画……而这些都属于明知道自己要从悬崖跳下去,仍然昂首向前,摆出自己高傲而优美的神态,体面地终身一跃,体态是优美的,毕竟他们曾经是贵族。

与此同时,也有那些趴着悬崖边上怡然自乐的人,就如老五,由于非要去唱戏,又整天混迹花红酒绿的场所,金家父亲便很早给他分家置办房子,母亲心疼拼命塞细软。结果分家就分家,老五继续每天无所事事,修园子,泡妞,沾上大烟……虽然金家对他的评价很低,但外头由于他洒脱成性,又大方,又写得一手好字,金五爷的名号便传遍了整个京城。

他的儿子金瑞,是与外边妓女所生,和他一毛一样的性格,管这个世界咋样,老子该干啥干啥,但为了摆脱现实给自己的某种束缚,那行,我找个有孩子寡妇结婚,有人照顾我。

老五和他儿子这类人就仿佛是趴在悬崖边,他们或许是最聪明的人,天才型的人,如老五不咋练书法,但有一手好字。如他的儿子金瑞,不学无术,作文www.yuananren.com但为了研究自己腌菜坛子的“古碗”,他竟然只花很少时间便学会了古董鉴定,而在他三伯(老三)以金家的名义没收他的碗时,又开始学起了法律,要和老三对簿公堂……也许趴着的人才是最聪明,反正时事如何变化,就那么的洒脱,毕竟这一切关他啥事呢?

当然了,还有老二、老三、老四相互推着让对方先跳的,结果推来推去,老二先跳了,俩人哪见过这仗势,都慌了,于是开始相互指责了,就老死不相往来,即便是在自己亲人的婚宴上都要吵起来。最后在母亲的感召下,才逐步走向一种团圆式的和解。

另外,老六,这个因为骨质增生而被人称之为“龙犄角”,即龙的转世,很早便夭折。如果以这一象征为一种“龙脉”,那就很早象征着着龙脉的断裂。并且金父在寻常人家里找了一个同样长“犄角”的人作为一种寄托,只能一种人已跳落悬崖,凭空找寻的一种思念罢了。

故事到最后,若以传统以儿子作为后代的重男轻女的封建文化(这里并没有歧视女性的意思),金瑞与寡妇王玉兰无儿子,金家也被以一种“无后”象征结束,即都从悬崖上跳下来,只是有人还扒着悬崖边上的土层,脚触不规整的石头平台上,哼着小歌怡然自得罢了。

回过头来看这部小说,叙述框架是很完满,比较传统的叙述模式,叶广岑老师的追求很简单,就是讲好一个故事。而读完这部小说,感觉就像是看完一部跨越几个朝代的电视剧,试想着把这部小说翻拍成电视剧,会不会因为时间空间的繁乱而影响故事的讲述呢?

或许这也就是文字还能存在的魅力吧?它可以让人有空间可以去想象,在不同时代、物是人非的纷繁上进行轻松跳跃与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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