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作文1
我家里的玩具非常非常多,让我眼花缭乱,看是我最喜欢的玩具是:毛绒小熊。这个毛绒小熊是我生日是妈妈送给我的礼物。我非常爱他!
他长着一双像黑葡萄一样的眼睛,好奇地盯着我,好像在说:“你是谁呀?你会爱我吗?会陪我玩吗?……”身体颜色是粉红色的,像是春天刚刚开出来的小花颜色一样。他的肚子大大的,像是刚刚饱餐了一顿美味的蜜蜂一样!他的耳朵小小的让他显得非常可爱,小手张开着,像是想和我拥抱,每一天晚上都陪我进入香甜的梦乡。
有一次我拿着心爱的小熊去找小朋友玩,我和小朋友们玩着玩着,妈妈叫我回去改作业,我对朋友们说:“你们帮我保管一下,我去回去改个作业就回来了。”我匆忙的跑回家,改完作业就我又匆匆的跑了回来,一回来发现朋友们在玩自己的,毛绒小熊不见了,我跑上去问我的毛绒小熊在哪里,他们听见这事,就头也不回的跑了,我大喊道:“我再也不跟你们玩了!”这时候我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我想着哭不能解决问题,我还是先去找我的小熊吧!我跑到公园的秋千下没找到我的小熊,我跑到健身器材下面没有我的小熊,又跑到长椅下没有我的小熊,就在我要大哭的时候,我发现对面草丛里有一个粉红色的小耳朵我一下子不哭了,一把把眼泪抹干,冲向草丛,我扒开草找到了我的毛绒小熊。毛绒小熊身上有一点灰,我拍拍他身上的灰尘,高高兴兴的把他带回了家。
回到家我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哦!我想到了!我对朋友说我再也不跟你们玩了,这让我有一点难为情,我对妈妈说:“妈妈!我出去一下马上就回来了,对了!你帮我把小熊洗一下!”妈妈说:“好的!路上小心呀!”我没听完妈妈说话,就冲出了家门。我跑到好朋友的家中,把所有好朋友都叫了出来,又跑向公园。我对朋友说对不起,希望你们原谅我。朋友们想了一会儿,说:“好的!”
我们又一次开次开心地玩耍起来。
我最喜欢的作文2
你们明白吗?你们也许会说我的梦想是当医生。也许会说我的梦想是当科学家,也许会说我的梦想是当企业家,也许会说我的梦想是打篮球,但都不对。其实我的梦想是当足球明星。
每个人都有自我的梦想,就像天空中的繁星,看不尽,数不完。我的梦想是长大当一名天文学家,去探寻宇宙中的奥秘。每到夏天的夜晚,我都坐在院中看星星,认星星。”
“我的梦想有很多,其中我最想当的是医生和飞行员。你问为什么我要当医生,因为医生能够治病救人。在这次非典的战争里,许多奋不顾身的叔叔阿姨们,为了抢救病人英勇牺牲,我也要象他们那样,和病魔作斗争。”
我的梦想是什么呢?教师、工程师、设计师、当老板……也许,我更愿意自我成为一名医生。“救死扶伤,挽救生命”不仅仅是使命更是职责。
医生,身着白大褂,再病人最需要的时候伸出援助之手,给他们带去期望以及战胜病痛的信心,履行着“白医天使”的神圣使命,与疾病相抗衡。在我心目中,他们的职业是伟大而崇高的。
他们无私、无畏、奉献的精神,令我向往!
我们每个人都有自我梦想。有的梦想远大,有的梦想平庸,有对生活的完美梦想,也有对事业的执着追求。我就有一个事业上的远大梦想――当一名“白衣天使”。
我的梦想有很多:我想当一名白衣天使,为人们解除病痛,救死扶伤;我还想当一名民警,专门惩治那些违反公工秩序的人;我也曾想过当一个画家,描绘我们灿烂的祖国……但我最想当的还是那――歌星。
每个人心中都有自我五彩缤纷的梦,都有自我的梦想。梦想好比是一盏指路的明灯,它会指引你到达成功的彼岸。朋友,你想明白我的梦想吗?让我悄悄地告诉你:“我想当一名书法家”!
我最喜欢的作文3
我最喜欢的我最喜欢的明星是李宇春。要是你们看过超级女声,就一定认识她,她就是20xx年超级女声的冠军。喜欢它的人是玉米,我和妈妈都是玉米。
李宇春唱歌非常好听,还会唱许多英文歌。她很有礼貌,尊敬老人,孝敬父母。玉米送她东西,她都会说“谢谢”,或者鞠个躬。她是个特别有魅力的女生,所以,我和妈妈都喜欢她。
我的妈妈天天都上网查李宇春的资料,看她的表演和照片,听她的歌,给她投票,有时还和网上的玉米聊天。妈妈到音像店买李宇春的各种各样的光碟,《皇后与梦想》我们家有,妈妈还放在了自己的办公室。家里李宇春的东西很多,不是图片,就是照片;不是影碟,就是和李宇春有关的用品。
而我呢,要写作业,写完作业还要学英语,根本每时间上网看。但是,只要李宇春唱了什么新歌,我多会努力地学,努力地唱。现在李宇春的新歌我已经会唱一首了,就是《Loving》。可妈妈一首都唱不好,亏她还是个老玉米呢!哈哈……
听说李宇春要来南宁签售了,我和妈妈心花怒放。妈妈说她要写一封信给李宇春,信封全贴满李宇春的照片。她要我画一幅画给春春姐姐,我高兴地说:“好啊!那你快点行动吧!”妈妈说:“不用着急,还有一个月呢。而且我的礼物还没想好。”我又说:“那我先画,我要画三幅。”
现在我已经画好一幅,题目是《玉米伴春飞》。妈妈说我画得还蛮不错的嘛。我真希望李宇春能在双休日来南宁,这样我就能亲眼看到她,亲手把我画的画送给她了。
从李宇春身上,我也学到了很多美好的品质,我懂得了要孝顺父母,尊敬长辈,关心他人了。同时因为李宇春全世界、全中国到处飞,我也认识了很多我以前不知道的地方,比如:新加坡、新疆、湖北武汉、湖南长沙、四川成都、山东青岛、济南,还有深圳……
李宇春真了不起,我真希望自己也能像她那样。
我最喜欢的作文4
这些天,我住在我哥哥家。但我不叫他的名字,我叫他“网虫”。为什么?
早起的“上班族”
早上六点钟,我被鼠标的“咔嚓”声和键盘的“咔嚓”声吵醒。好不容易打开“窗帘”一看,哥哥正全神贯注地敲打着键盘,一会儿你难过,一会儿你微笑,整个人似乎都钻进了电脑。反正睡不着,就起床当他的“陪审团”。
白天的“奋斗者”
早上吃完早饭,我在楼下玩我哥哥的手机。我只想把它还给他,但是我发现那个人已经走了。也许你会问,“人们在哪里?”但是我不假思索地去了我哥哥的房间。他一开门,就在网上和朋友们愉快地聊天。“给,兄弟,你的手机,”我说。但他没有回应。直到我再说一遍,他才回答说:“把它放在桌子上。”什么?我付出了这么多,这就是为什么我付出这么少?我也想玩游戏!然而,我终于明白,一定有“高超的技术”。为什么?因为只有当你吃午饭的速度比他快时,你才能触摸键盘。否则,你就没有机会抓住老鼠。自然,下午是一样的。
晚上的“加班家庭”
晚饭后,我的兄弟“学习”了中午的课,他一“解决”了这顿饭,就冲上楼,打开了电脑。北京时间20点钟:我已经乖乖地去见了周公,但我的弟弟还在战斗,战斗,再战斗。半夜11: 30,我被“哔――哔――哔――哔”的声音吵醒。当然,我哥哥还在努力工作。所以我打开MP3听音乐。直到12: 15,他终于“结束了这一切”
现在,你知道我为什么叫我哥哥“网虫”吗。
我最喜欢的作文5
是你不能离开我。你带给我快乐。你给了我信心。相信只要我对比你大100倍的人有信心,我就能打败他。你是我最喜欢的――篮球。
自从我进入校园,你就一直和我在一起,你已经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从那时起,我不能离开你。你已经和我在一起十一年了。我认为我们的命运不会就此结束。我们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关系,甚至更进一步。
然而,你从未放弃过我。有这么多伙伴,但他们都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离开了我。但你没有,一天也没有。我觉得有你这样的搭档真的很幸运。每当我高兴和悲伤的时候,我都会和你在一起。因为只有你能理解我的心情,只有你能分享我的快乐。
说也奇怪,我第一次见到你,你就这么不顺眼。你真淘气。我轻轻碰了你一下,但你弹得很高,比我高很多。那时,我被你吓傻了。我只是看着你随心所欲地跳,但你并不想停下来。也许你是故意的,比上次跳得更高。尽管如此,我还是喜欢你。但是后来我们两个互相认识了,你变得非常听话,所以你没有再违背我的意思。你的媚态也随着我们在一起的时间消失了。现在你是最好的伙伴。
每当我难过的时候,你总是围着我跳。也许你是在告诉我不要害怕,因为你和我在一起。但是我对你做了什么?我把你扔到地上,声音很大,一定很痛,但你没有恨我,仍然像往常一样安慰我。谢谢你对我这么好。也许你是一个成年人,不管多小,你都已经忘记了。
当我拥有你时,我再也不会感到害怕。不管我的对手有多强,我知道你不会让我失望的。你会明白我的意思,我想把你放在哪里,我想往哪个方向走。你总是顺从地遵从我的意愿,在我的敌人周围转来转去。不管你离得多远,你总是主动跑向球框。
是的,你的世界不在我身边。那个遥远的美国是你真正的家。有些人更了解你,也更愿意与你合作。但是世界的每个角落都有你的影子。
我最喜欢你,我希望你的舞台在未来会越来越大。
我最喜欢的作文6
提起水果,大家一定都不陌生。有的人喜欢红彤彤的苹果,因为它又脆又甜,含有丰富的维生素;有的人喜欢黄澄澄的梨,因为它果汁丰富,既解渴又美味;还有的人喜欢粉红色的桃子,因为它不仅外形美观,而且味道甜美。我最喜欢吃又香又甜的香蕉。
香蕉的样子十分可爱。它穿着黄色的外套,摸起来滑滑的,就像是在滑滑梯,感觉十分舒服。有的香蕉的身上布满黑色的小斑点,就像撒上了许多芝麻,十分漂亮。香蕉长得弯弯的,不仅像挂在蓝蓝的天空中的月牙,又像农民伯伯割麦子用的镰刀,还像漂浮在水中的小船……看到这么有趣的香蕉,谁都会垂涎三尺。
香蕉不但样子可爱,而且味道很好。把一根弯弯的香蕉拿在手中,剥去外皮后,里面白白嫩嫩的果肉就会展现在你的面前,十分诱人。这时你轻轻地咬上一口,一块软软的果肉滑入口中,嚼一嚼,别提有多甜了。
香蕉除了样子可爱、味道好,还有很多功效和用途呢。它含有丰富的维生素和人体必需的多种微量元素,是老少皆宜的水果。香蕉中含有许多水分,多吃香蕉有润肠道和防止便秘的作用。如果用香蕉炖冰糖,可以医治久咳。香蕉还可以减肥、防治高血压,可见香蕉不仅味道美,还有益于健康。香蕉可以做成香蕉片,不仅便于保存和携带,还是外出游玩时的必备休闲零食。
香蕉是我最喜欢的水果,因为它不仅价格便宜、味道甜美,而且作用广泛、营养丰富。你喜欢它吗?
我最喜欢的作文7
酸甜苦辣咸,母爱俱全。母爱就是这样一道五味俱全的菜,是我喜欢的味道。
母爱之酸
其中考试了,我没考好。带着那份满是鲜红叉号的试卷,我并不期望您安慰我,只希望有一句温暖的话,或是一个安慰的眼神。可是您看到成绩后什么都没有说,头也不回地走了。我知道您的伤心、您的难过。但是一个十岁的女孩她也尽力了,她也需要别人的安慰和鼓励,而不是一味的责怪和冷漠。
母爱之甜
过六一儿童节的时候,您答应带我痛痛快快地玩一天。但是一上午学校组织的亲子活动已经把你累得疲惫不堪。这使我十分担心。担心您会不信守诺言。也怪我当时的不懂事,没发现您肿得已近发红的双脚,却让您陪我玩了一个下午。也许,当时我仅仅在意的是如释重负的快乐,和一对母女爽朗无比的笑声。
母爱之苦
我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虽然成绩名列前茅,但是字迹十分潦草。每次在这点上我总要吃亏,每每“低人一等”。挨批是常事,我也习以为常不甚在意。可是那一次,在您发现我潦草的字时,我可以察觉到您生气了。深夜十点多钟,把字帖写完的我偷偷看了您一眼,发现您眉头紧锁,还在一笔一划纠正我的错字。
母爱之辣
以前,玩游戏是我常干的事,经常不在意、不节制时间,想玩多久玩多久。那天我挨了人生中的第一次打。深夜玩游戏的我被您发现了。您毫不犹豫地甩了我一个巴掌,我愣怔片刻,嚎啕大哭。却不知道您在我睡过去后,泪眼朦胧,抚摸着我的脸庞好久、好久。
母爱之咸
那次晚上我生病了。我不知道当时的时间,只记得我头疼欲裂,嗓子冒烟。也不知道您当时是多么着急,一边烧水,一边取凉毛巾,不留丝毫休息的时间。当我醒来时,看着您满眼的红血丝和劳累的身体,一行咸咸的暖流从眼眶流下,流到我的嘴边。
母爱啊,酸甜苦辣咸俱全,是我喜欢的味道。
我最喜欢的作文8
在我们的校园中有一二百位老师,其中有一位老师让我终生难忘,那就是我一、二年级的班主任――王鸿燕老师。她普普通通,在众多老师中并不起眼,但是她却是我最喜欢的老师。
记得二年级的时候,我生了一场病,从而对鸡蛋严重过敏。每天只能让爸爸送饭给我吃。有一天,我吃完饭后突然觉得不舒服,想回家休息,于是就跟王老师请了假。
王老师听说我不舒服,关切地问我这问我那,在给我家长打了个电话后,王老师拿出一个大果冻,微笑着塞给我:“来,王老师给你一个果冻,赶快拿着啊,别的同学我还不给呢!”我接过果冻,高兴地说:“谢谢王老师!”“不用谢,老师还有呢,还想吃问我要啊!记住,不要给别人哦,这是给你‘养病’的。”王老师摸摸我的头,开玩笑道。“嗯!”我兴高采烈的答应了一声,心里想:王老师对我可真好!我一定努力学习,不辜负王老师对我的期望!
走出办公室,我本能地回了一下头,突然发现王老师还在那儿远远地微笑着看着我,我也微笑着朝她摆摆手。回到家,我手中仍然紧紧拿着那个“养病”的果冻,心里充满了对王老师挥之不去的感激之情。
现在,我长大了,懂事了,却再也尝不到王老师给我那“养病”的果冻的味道了,不是果冻下架了,而是王老师不教我们了。那藏在果冻里的关心和爱我也体会不到了,但它们没有下架,也没有被我淡忘,而是被我放在心灵的最深处,永远,永远地存放着……
我最喜欢的作文9
我从小就喜欢小猫,小鸡,小白兔,但最喜欢的是小狗。
狗的外形显得格外优雅,眼睛圆圆的,呈蓝绿色;耳朵时不时地竖起来,好像在倾听周围有什么动静;它的鼻子可是独一无二的,别的动物鼻子的嗅觉可没那么灵敏,狗的鼻子可以闻到五到七公里甚至十公里以外的味道!凸出的嘴巴老是汪汪叫不停,好像在表达自己对别人的行为不满意;弯弯的尾巴摇来摇去,好像在为自己引导方向呢!
其实,优雅的小狗有时还很忠诚,主人骑车去买东西时,小狗主动当起主人的“保镖”,为主人保驾护航。当主人购物时,它会乖乖地站在车边,警觉地环顾四周,看护好以防小偷盗窃;当有人接近时,它立刻汪汪叫;当有人准备抢走时,他会奋不顾身地扑上去与那人大战一场。瞧瞧!这难道还不够忠诚吗?
小狗的忠诚是与生俱来的,而它的幽默又从何而来呢?这不,它常常趴在镜子前,好像在说:谁能比起它那高贵的身姿?说着它抬起那高傲的头,用手指了指它。可是没想到它居然也学自己,火冒三丈,大声汪叫起来,可是对方没发出声音,它就狂抓镜子,要过好一会儿才舍得停下来。你被逗乐的没有呀?
它下雨时常常跑出去,等雨停后我去找它,发现它全身湿透,还正在踩水坑呢!一阵风吹来,冷得它打了一个喷嚏,嘿嘿!冷了吧!我见它跑回房去,只好帮它洗个热水澡。
小狗天真可爱,还这么忠诚,我还有什么理由不爱它呢?
我最喜欢的作文10
无论从哪里看来,狼都是不太美好,甚至邪恶的。比如有《狼来了》的故事,《喜羊羊与灰太狼》的动画片。在各种寓言中,狼都是愚蠢笨拙的。我国古代还有“狼装羊笑--居心不良”“豺狼披羊皮--充好人”等歇后语以及“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等成语。总而言之,能与狼扯上关系的东西一般都不太美好。但你有深入了解过狼吗?
狼的外貌十分凶恶,口鼻长,眼睛中流露出的满是凶光。在冬天,狼身上有着厚厚的皮毛以抵御严寒,到了炎热的夏天,厚厚的皮毛自然会褪去。狼有着矫健的四肢,为它们提供了极快的速度,这对于它们的捕猎有着很大的帮助。它们的爪子是它们的武器,前足有4-5趾,后足一般有4趾,它们能用前爪将猎物扑倒在地,再用牙齿将猎物致于死地。狼牙分5种:门牙,犬齿,齿,前齿和裂齿。它们用四个犬齿撕裂猎物的大动脉,再用裂齿将肉撕碎,慢慢享用。
狼是食肉目中分布最为广泛的。在北半球部分地区,包括草原,苔原,针叶林和落叶林,沼泽和沙漠中,都有狼的身影。但实际上,狼在全球的数量已不足一万只。美国的大部分地区已没有了狼的踪迹,墨西哥的野生狼群在1960年也已灭绝。亚洲大部分地区也亦如此,但欧洲情况最糟,除了西班牙,意大利,波兰,希腊和土耳其还有少数狼群外,其它地区的几乎都已经灭绝。狼的种群现状令人担忧。
狼的繁殖能力并不算弱。雌狼经过63天的怀孕期,就能生下3-9只小狼。小狼没有自卫能力,只能待在洞穴中。小狼要吃五六周的奶,但一个半月也能吃些碎肉。三四个月后,小狼可以和父母一道去猎食。半年后,小狼就独立了。狼的寿命并不长,只有十二到十四年。
狼是群居动物。也是集体狩猎。正因为狼天衣无缝的团队合作及一种“不追到猎物不罢休”的毅力,使得它们的狩猎几乎没有失误。虽然老虎,豹子,熊等动物都能杀死并吃掉狼,但狼超常的嗅觉和奔跑能力使得它们不会成为这些动物的美餐。
我最喜欢的作文11
我最喜欢的歌是《生僻字》。这首歌一开始被评为世上最难唱的歌,听完了大家都觉得自己可能白读了这么多年书,一个字你也不认识,什么?你不信?那你来看看,保证让你心服口服。
魃魈魁魅魑魅魍魉,又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