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赁合同1
出租方_________姓名: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联系编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国籍:_________电话: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姓名: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联系编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国籍:_________电话: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房屋坐落于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层,共_________,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所占的土地使用权以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该房屋月租金为_________元整。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________年房屋租赁合同付款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整。租金按_________结算,由乙方于每_________的第_________个月的____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________年房屋租赁合同中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________年房屋租赁合同中维修养护责任。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_________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_________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_________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________年房屋租赁合同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________年房屋租赁合同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1.水、电费2.煤气费3.供暖费4.物业管理费___.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________年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的规定。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_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___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4.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_____个月5.无正当理由闲置达_________个月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___。
第十三条________年房屋租赁合同提前终止规定。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半年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________年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___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________年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责任。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____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六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八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二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甲方代理人_________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_年___月___日
住房租赁合同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坐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__年零________月,出租方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无统一规定,则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冲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____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违约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鉴(公)证意见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
电挂:电挂:(章)
邮政编码: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有效日期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住房租赁合同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为保证甲方公有房的合理、有效利用,确保甲方公有房租住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基础上,按照公有房屋管理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就乙方租住甲方公有房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所涉及的公有房(以下简称该房屋)为甲方新建住房和维修改造住房,房屋产权100%归甲方所有。
第二条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或局址)_________号楼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号公有房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符合新建和维修改造公有房屋标准。
第三条该房屋仅限乙方居住或与其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乙方无权擅自处分该房屋,也不得转租转借他人。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暖、通讯(网络、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乙方承担;房屋及公用设施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细节见第五条和第六条)。
第四条为保证房屋租金足额收取,杜绝租住者对公有住房和公有设施不良破坏行为的发生,甲乙双方租赁关系发生时甲方收取一定的费用作为住房押金。
1、住房押金的交付:
(1)安子沟林场灾后重建管护用房、旺藏林场棚户区改造新建住宅、旺藏林场灾后重建管护用房、达拉林场灾后重建管护用房、阿夏林场棚户区改造新建住宅、阿夏林场灾后重建管护用房、洛大林场灾后重建管护用房、腊子口林场棚户区改造新建住宅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须交付住房押金_________元/m;新建住房押金分两次交付。
①第一次交款: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二十日内由承租人向出租方交付房屋押金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小写元:_________);
②第二次交款:在房屋交接使用时,自出租方通知交款之日起二十日内由承租人向出租方交付房屋押金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小写元:_________);
③出租人以贷款缴纳押金的,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由本人到银行办理完相关手续后,由银行向出租人提供该项贷款的有效证明,出租人出具收据。银行贷款金额与个人承担租房押金的差额部分,在房屋交付使用时自出租人通知交款之日起二十日内一次性缴清。
(2)、安子沟林场棚户区维修改造房屋、达拉林场棚户区维修改造房屋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须一次性交付住房押金_________万元/户。水泊沟林场棚户区维修改造房屋、灾后重建管护用房、林场自建房屋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须一次性交纳住房押金_________万元/户。
2、租金标准及押金退付约定:该房屋现时租金标准为人民币_________元/m月,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合同期内租金标准随甲方公有住房租金政策变动做适时调整。承租人因退休、调离等原因离开本单位时,由本人申请,经出租人确认该住房主体及室内附属设施完好的,由出租人按本合同及相关规定扣除房屋租金后,一次性退还承租人所缴纳的个人住房押金和该房屋押金贷款利息(利息计算以该房屋贷款合同为据)
第五条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维修责任,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在使用该房屋过程中,因非乙方过错,该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及时进行维修,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的规定或双方的约定,认真履行各自承担的安全消防义务。乙方承诺不在该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私自改变供电线路,不违规安装电器设备等。甲方确保该房屋消防安全设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的安全标准,并督促物业服务单位做好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和卫生等工作。
第八条为保证公有房屋的合理、有效利用,有效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有权检查住房使用情况及核对住户的有关资料,乙方必须予以配合;对甲方实施的室内及相邻区域的维修工作,乙方应积极配合。
第九条甲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双方约定,享有以下权利:
(一)对乙方入住、退出等情况进行登记管理,并按本合同约定收取租金;
(二)对该房屋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将情况录入档案;
(三)对乙方的户籍、家庭人口、收入、资产、住房等变动情况进行核查;
(四)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乙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双方约定,享有以下权利:
(一)依法享有租赁期间对该房屋的正常使用权;
(二)依照法定程序,对甲方的日常监督管理行为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发生不可抗力,合同无法履行的,自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二)单位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该房屋的,自相关政府做出行政决定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自双方达成协议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第十二条乙方有下列严重违规、违约行为之一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自通知书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收回出租房屋。合同解除后,乙方交纳押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造成的损失。有转租转借行为的,还应向甲方返还转租转借期间的不当得利。
(一)隐瞒事实,以虚假材料骗租公有住房的;
(二)擅自转租、转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的;
(三)强占公有住房拒不退出的;
(四)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的;
(五)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严重损坏的;
(六)利用该房屋从事非法活动、居住期间的行为有害公共秩序与安全,警告多次仍然不改正的;
(七)其他严重违规、违约行为。
第十三条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在15天内腾空该房屋,并通知甲方共同验房。甲方应在收到预约验房通知后的3日内,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共同验房。甲方经检查发现住房及设施有损坏或丢失,其维修费用从乙方的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齐。乙方应在验房结束后的5日内,结清有关费用和办理有关手续,携租住合同、水电暖结清单、押金收据、本人身份证、退房交验单等到双方约定的地点办理退房手续。
第十四条租住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未按约定退房,或拒不退回该房屋的,甲方将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市场指导租金标准计收其逾期期间的租金。乙方强占公有住房拒不退出的,甲方有权采取停水、断电等方式,或法律规定的其它措施收回该房屋。
第十五条乙方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租住甲方公有住房申请的,乙方和家庭成员就共同租赁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出现违约情形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的争议或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对公有住房的管理,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租赁公司公有住房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约定。
第一条乙方系公司部门(车间)员工,根据相关规定租用小区公有住房(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居住。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住房租金及能源收费标准按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在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已实际使用住房,在合同签订时视为甲方已将住房交付乙方。
第五条住房及相关设施的维修
1、住房的建筑主体及以屋顶由甲方负责维修。
2、水、电、气的管线以表计为界,表计前(含表计)由甲方负责维修,表计后由乙方负责维修。
3、门、窗及其他房屋内的设施由乙方负责维修。
第六条在租赁期间,乙方承诺严格遵守以下约定:
1、乙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房租、水、电、气及其他费用。
2、乙方不得擅自对住房进行拆改、扩建或装修。
3、乙方不得改变住房的结构、外貌及用途;不得利用租用的住房从事经营活动或危害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违反该约定的,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不得将租用的住房转租、转借。违反该约定的,甲方有权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解除合同。
5、乙方如有偷窃能源行为的,按每次_________元的标准赔偿甲方损失;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乙方应遵守甲方有关物业管理的一切规定。
第七条双方对安全的特别约定
1、乙方是其所租赁住房的安全管理主体,在其安全管理责任范围内承担主体安全责任。
2、安全管理责任的划分
(1)进入租赁房的水、电、气管线以表计为界,表计前(含表计)由甲方负责管理,表计后由乙方负责管理。但表计在出租房室内的,乙方负责对室内的表计和线路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有义务通知甲方。
(2)门、窗及其他房屋内的设施由乙方负责管理。
(3)建筑物的主墙体及屋面由甲方负责管理。
3、对乙方使用租赁房的安全要求
(1)乙方不得擅自在租赁住房窗台及外墙四周设?搁?物、悬挂物等。
(2)乙方应定期对租赁房内的所有电气线路、家用电器进行全面仔细检查。重点检查电线是否老化,接头、开关是否断开松动,插线板是否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微波炉、抽油烟机、电饭煲、饮水机电取暖器、电热毯、浴霸等家用电器电气设备、插头是否完好。
(3)乙方应定期对其使用的热水器、燃气灶以及天然气管道进行全面仔细检查。重点检查管道的接头是否泄漏,燃气设备、开关是否完好,管道有无严重腐蚀等。
(4)乙方在外出时应尽量停止家电和燃气设备的使用和运行,如外出时间较长时,应将电源总闸、天然气总阀、水管总阀关闭,并在物业公司门岗进行外出登记,并写明能打开房门人员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
(5)乙方在家时不要在床上抽烟,烟头要确认灭熄后放入垃圾桶或烟灰缸,严禁四处乱扔。
(6)乙方在租赁房内不要随意联接电线,或在一个插线板上插多个设备(不能超过插座板的额定电源),应请有资质的专业电气人员进行作业。
(7)乙方在装修租赁房时,必须在物业公司进行登记,并接受物业公司的检查监督。
(8)乙方严禁在楼梯上堆放杂物,严禁占用消防通道,严禁乱用消防栓、水带、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9)严禁私拉乱接,严禁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避免同时使用多台电气设备,以保证户内线路的安全容量。
(10)租赁房内严禁堆放烟花爆竹、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将家用住房改变或租赁给他人用作库房使用。
(11)乙方应学习和知晓相关的防火知识,配备必要的防火器材。邻里之间应互助互救,共同处?初期火灾。
(12)乙方应配合公司安监部、保卫部、公司、物业公司等单位对公共部位的安全检查工作。
4、安全管理责任的承担
(1)甲、乙双方按本合同对安全管理责任的划分,承担主体安全责任。
(2)表计在出租房室内的,乙方负责对室内的表计和线路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须立即通知甲方。因乙方怠于履行检查或通知义务,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租赁住房因国家政策、政府规划或公司的规划需要拆除、改造或因不能归责于甲乙双方的原因致使住房毁损、灭失或不适宜继续使用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不再另安排住房。
第九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2)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3)甲方或公司对公有住房的相关规定,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1、甲方将学校的公有住房楼层房厅,租给乙方居住,每月租金为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提供的公有住房水电全部到位,室内的电灯、日光灯、开关、插座、水龙头、阀门等由学校一次性配齐,乙方在居住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的,由乙方自负。
3、乙方水电费按实际发生数由甲方收取;电视、宽带费用乙方自理。
4、公有住房除学校统一装修部分外,乙方自行装修的费用自理,乙方退租后,学校一慨不负责,乙方如要拆掉自己装修的部分,必须保持房屋的原样。
5、乙方不得转租和变相转租学校的公有住房,有了自己住房后,按要求退还学校公有住房。
6、乙方必须遵守学校公有住房的管理规定。
7、房租按规定实行,今后如有新的规定,另行调整。
8、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自签字一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房租赁合同4
出租方(甲方):
地址:
委托 机构:
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为保证公共租赁住房的合理、有效利用,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原则基础上,按照公共租赁住房 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本市 区 路 村 栋 号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标准(房屋具体设施见附件)。
第二条 该房屋是甲方通过 渠道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该房屋仅限乙方居住或与其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乙方无权擅自处分该房屋。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该房屋租赁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 该房屋现时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人民币 元,月租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合同期内租金标准随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政策变动做适时调整,物业管理费用和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本体维修基金)等由 承担。
第五条 签订合同时,乙方须交纳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证金,押金(按签订合同时的三个月租金标准缴纳)为人民币 元,房屋完好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合同终止后,乙方如果不存在违约事项,甲方应将乙方所缴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证金原款予以返还。
第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月收取,乙方须在每月 日前将该房屋的租金存入甲方指定的托收银行,每月划款时间为 日至 日。如因乙方原因致使银行不能正常划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3收取滞纳金。乙方欠租超过三个月,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可采取措施追缴拖欠租金和滞纳金。乙方如错过当月的租金划款时间,可直接到双方约定的交款地址补交租金和滞纳金,也可将欠交的租金和滞纳金存入托收银行。
第七条 合同签订后不足半个月退租的,租金按半个月收取;满半个月不足一个月退租的,租金按一个月收取;满一个月后退租的,租金按照实际租住天数计算。
第八条 甲方确保交付的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的规定。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维修责任,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在使用该房屋过程中,因非乙方过错,该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及时进行维修或委托乙方 维修,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条 甲乙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的规定或双方的约定,认真履行各自承担的安全消防义务。乙方承诺不在该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私自改变供电线路,不违规安装电器设备等。甲方 该房屋消防安全设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的安全标准,并督促物业服务单位做好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一条 为保证公共租赁住房的合理、有效利用,有效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有权检查住房使用情况及核对住户的有关资料,乙方必须予以配合;对甲方实施的室内及相邻区域的维修工作,乙方应积极配合。
第十二条 甲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双方约定,享有以下权利:
(一)对乙方入住、退出等情况进行登记 ,并按本合同约定收取租金;
(二)对该房屋使用情况进行监 查,并及时将情况录入 ;
(三)对乙方的户籍、家庭人 收入、资产、住房等变动情况进行核查;
(四)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三条 乙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双方约定,享有以下权利:
(一)依法享有租赁合同存续期间对该房屋的 使用权;
(二)依照法定程序,对甲方的日常监督 行为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发生不可抗力,合同无法履行的,自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二)政府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该房屋的,自相关政府做出行政决定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三)租赁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乙方未提出续租申请的,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
(四)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自双方达成协议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第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严重违规、违约行为之一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 本合同(自通知书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收回出租房屋。合同解除后,乙方交纳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造成的损失。有转租转借行为的,还应向甲方返还转租转借期间的不当得利。
对有关情况,甲方可向乙方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相关政府部门及社会通报,并将有关情况计入乙方不良诚 录:
(一)隐瞒事实,以虚假材料骗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擅自转租、转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的;
(三)因购置个人房产或家庭收入增长等事实的发生,乙方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却不主动办理退房手续的;
(四)强占公共租赁住房拒不退出的;
(五)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三个月的;
(六)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的;
(七)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严重损坏的;
(八)连续六个月内不入住的;
(九)经计划生育 部门查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十)利用该房屋从事非法活动;居住期间的行为有害公共秩序与安全,警告多次仍然不改 ;
(十一)其他严重违规、违约行为。
第十六条 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在5日内腾空该房屋,并通知甲方共同验房。甲方应在收到预约验房通知后的3日内,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共同验房。甲方经检查发现住房及设施有损坏或丢失,其维修费用从乙方的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齐。 乙方应在验房结束后的5日内,结清有关费用和办理销户手续,携租赁合同、水电燃气结清单、销户单、押金和保证金收据、本人身份证、退房交验单等到双方约定的地点办理退房手续;
第十七条 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未按约定退房,或拒不退回该房屋的,甲方将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市场指导租金标准计收其逾期期间的租金,并载入其个人诚信不良记录。 乙方强占公共租赁住房拒不退出的,乙方在超期居住期间及超期居住退房后5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性住房。甲方有权采取停水、断电等方式,或法律规定的其它措施收回该房屋。
第十八条 合同期满后如需续租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甲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续约承租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核查,自核查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续约或不予续约的决定。不予续约决定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承租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办理相应的后续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乙方和家庭成员就共同租赁行为承担连带 。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出现违约情形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在附页中另行约定;附页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的纠纷,除可通过行政行为依法处理的.外,应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人(授权人): 委托人:
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住房租赁合同5
优秀作文www.yuananren.com推荐!本合同的双方为: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和规章,上述合同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设立金融租赁资金信托事宜达成一致,委托人愿意委托受托人,受托人愿意接受委托人委托办理本合同项下的信托业务,双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定义和解释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本合同:指《金融租赁资金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2、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3、信托计划:指由受托人对信托资金集合管理、运用、处分的安排。
4、信托资金:指委托人设立本信托时交付给受托人的资金。
5、信托收益: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计算并分配给受益人的现金。
6、信托计划资金:指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总和。
7、信托文件:指本合同、信托计划书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第二条受托人确认
1、受托人系经中国人民银行 年 月 日批准重新登记的信托机构,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信托机构法人许可证》,号码为 。
2、受托人具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具备从事和参与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设立、管理及其相关活动的民事行为能力,且未受到任何限制。
3、受托人承诺上述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虚假或不当,由此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全部后果和责任,概由受托人自行承担。
第三条委托人确认
1、委托人自愿将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用于设立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委托人保证对该资金的合法权利未受到任何限制。
2、委托人具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自愿委托受托人设立、管理和运作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
3、委托人不以加入信托计划的形式达到非法目的谋取非法收益。
4、委托人承诺上述事实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虚假或不当,由此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全部后果和责任,概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第四条受益人确认
1、受益人系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受益权人。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受益人由委托人指定,受益人与委托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受益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委托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则委托人为本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2、委托人指定的信托受益人为:
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法人代表/负责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证件名称: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
受益人为多人的,见本合同附件《受益人名单》。《受益人名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受益人为自然人的,同时应提交受益人身份证复印件,受益人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信托财产
1、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系指委托人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按照约定方式向受托人交付的用于设立本合同项下信托资金,以及该信托资金在信托设立后,在受托人管理和处分过程中所衍生的全部资产及收益。
2、信托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数项:
受托人因接受信托取得的信托资金;
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或处分而形成的财产;
因前述一项或数项财产灭失、毁损或其他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财产;
除上述各项外的其他收入。
3、信托财产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相区别而独立存在,如果受托人依法解散、或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而终止,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4、对信托财产的管理,受托人保证遵循分开管理、独立核算的原则,确保信托财产的运作记录清晰、全面、准确。
5、加入信托计划时,委托人交付给受托人的信托资金是人民币资金,信托资金总额计人民币万元。委托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上述信托资金付至受托人如下账户: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6、本合同项下信托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成立。信托计划成立后,上述财产为信托财产。
第六条信托目的
通过实施信托计划,将多个指定管理的金融租赁资金信托的信托资金集合起来,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资金组合,发挥受托人的专业理财能力和运用资金的丰富经验,将信托计划资金运用于融资租赁项目以获取收益,闲置资金进行存放银行、国债投资、国债回购、同业拆放、短期贷款等资金运作。
第七条信托的成立及存续期
1、本合同项下信托存续期为 年,自推介期满次日成立。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有效期内,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项下信托存续期不得随意变更。
第八条信托财产的管理与运用
1、受托人按照金融租赁资金信托计划的约定进行集合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2、信托财产的具体管理方式由受托人确定,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可按公平市场价格与受托人的固有资产、受托人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以及关系人的财产进行交易。
3、受托人确认信托财产的管理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和有效管理的义务,力争实现信托财产的安全性和效益性。
4、受托人应将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与受托人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第九条信托收益
1、信托收益及其计算
信托收益指包括融资租赁的租金收入、租赁手续费收入及其他收益在内的所有收入总和,扣除按本合同第十条第1款所列的费用后的余额部分。
本信托项下的信托收益按信托资金占金融租赁信托计划资金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
信托收益=总信托收益××100%
信托收益率=总信托收益÷金融租赁信托计划资金×100%。
2、信托收益的分配:
信托收益按如下方法进行分配:
受益人按信托资金占金融租赁信托计划资金的比例享有信托收益,该信托收益扣除受托人报酬后即为应分配的信托收益;
信托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第1年分配时间为信托计划成立日起满一年后的 个工作日内;第 年的信托收益在信托终止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
信托收益由受托人划至本合同约定的受益人获取信托收益的银行账户。
信托收益划付账户为: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第十条信托费用
1、信托财产应承担的处理信托事务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信托发行费用;
文件或账册的制作及印刷费用;
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
信息披露费用;
律师费用、审计费用等中介费用;
信托终止时的清算费用;
按照有关规定应以信托财产承担的其他税费和费用。
2、信托财产应承担的费用=×金融租赁信托计划资金应承担的全部费用。
3、受托人应就因处理信托事务所发生的费用单列账户,记入当期费用,从信托财产中支付。受托人以固有财产先行垫付的,受托人有权从信托财产中优先受偿。
4、受托人因违反本合同所导致的费用支出,以及处理与本信托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不列入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
5、前述费用,如发生受托人垫付的,受托人可在垫付行为发生后的7个工作日内,直接从信托财产账户中扣收。
第十一条信托报酬
1、受托人经营信托业务,依据约定收取信托报酬。
2、受托人每年分配收益前,按照本条第3款的计算方法进行提取信托报酬。
3、受托人报酬的计算方法:
当信托资金年信托收益率在 %以下时,受托人不收取信托报酬;
当信托资金年信托收益率在 %以上时,超过 %部分即为受托人的信托报酬。
4、本条所称信托收益率按照本合同第九条计算。
第十二条风险揭示和承担
1、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项目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等。
2、受托人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由信托财产承担。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受托人负责赔偿,不足赔偿的,由信托财产承担。
4、在信托存续期间,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不能获得或实现预期收益时,委托人与受托人应采取友好协商原则,积极有效寻求改进措施,尽量减少因风险带给信托财产的损失。
第十三条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1、委托人的权利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约定享有权利外,委托人还享有下列权利:
有权了解其信托资金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
按《信托法》规定,信托一旦成立,信托财产所有权和收益权具有独立性,可以对抗第三人。信托财产亦不属于受托人的自有财产,发生受托人依法终止而清算时,信托财产亦不属于受托人清算财产;
委托人有权了解信托财产的基本运作情况,有权要求受托人就信托财产的管理做出相应的说明,但委托人行使上述权利以不影响受托人正常管理和运作信托财产为限;
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有重大过失的,委托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解任受托人;
受托人被依法解任、解散、撤销、宣告破产或其法定资格丧失时,委托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的有关规定,选任新的受托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委托人的义务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约定的义务外,委托人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交付信托资金;
保证所交付的资金来源合法,且为其合法可支配财产;
保证已就设立信托事项向合法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其债权人利益;
信托财产一经设立不得转移。在信托存续期间,非经法定程序,委托人基于本合同对受托人的委托是不可撤销或解除的,委托人不得提取划转信托账户的资金,不得办理转托管,不得转移信托财产;
委托人不得要求受托人通过非法方式或手段管理信托财产并获取利益,不得通过信托方式达到非法目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受托人的权利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约定享有权利外,受托人还享有下列权利:
受托人享有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收取报酬的权利,受托人可以从信托财产中直接扣收受托人到期应收的信托报酬;
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将信托事务委托他人代为处理;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受托人的义务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约定的义务外,受托人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受托人应当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管理,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为目标处理信托事务;
受托人应为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保密,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因处理信托事务必须透露的除外;
受托人因违反信托目的、违背管理职责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时,受托人应予以赔偿;未予以赔偿的,受托人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信托管理费;
受托人应将自己接受的不同委托客户的信托财产与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并至少每年定期向委托人及其受益人报告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的情况;
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
信托终止,受托人应于信托终止后的 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并送达信托财产归属人;
信托终止,受托人应于信托终止后的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信托财产归属人取回应得的信托财产;
受托人应妥善保管信托业务交易的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材料,保存期为本信托终止日起15年;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享有权利外,受益人还享有下列权利:
1、受益人的权利
自本信托计划成立日起享有信托收益权;
受益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转让信托受益权的方式偿还债务;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依法转让和继承。
2、受益人的义务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约定的义务外,受托人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如实提供受益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通讯地址、信托收益划付账户等;
受益人资料发生变更时,及时通知受托人。
第十六条信托受益权的变更与转让
本合同郑重声明: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依据本信托合同规定管理信托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由受托人赔偿。
委托人:
受托人:
年月日:
住房租赁合同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经协商一致,续签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保证对乙方所出 租的房屋拥有完整的产权,未设定任何抵押权,该房屋为商业用房,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设施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新兴北路新兴明珠商铺1幢14号,一、二层总计出租房屋面积共计400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7层。设施良好。
第三条 甲方应出示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 年, 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经营餐饮和办公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两个月之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年整体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金额:( 圆整)。后续房屋租金按每年递增上浮 实际收取。
2.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金额:( 圆)。
3.甲方应向乙方收取人民币 元,大写金额:( 圆整),作为租赁保证金,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收款凭证。
4.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无息)的条件:
⑴.乙方租赁期满,退租时乙方应付清所有房租及其他租赁期间产生的费用;
⑵.乙方租赁期满交房时,甲方对消防硬件等硬件设施、硬件无异议;
⑶. 乙方如用该地址注册公司,需提前在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完成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手续。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费用,如煤气费、水电费、采暖费、空调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环境卫生费、保安费、物业管理费、本体维修积金等。
第七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甲方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设施损失和维修的费用的,由乙方承担并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需承担自用范围内的房屋的维护,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外装修部分,自用管网等。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屋,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3.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安装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施,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自身原因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4. 乙方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行为;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相关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八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 租赁期间,甲方依照法定程序出卖该出租的房屋,出卖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产权人和乙方继续有效;取得产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和承担甲方的义务;租赁期内甲方出卖该出租的房屋时,应当提前6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可协商解决后续问题。合同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同新的该房屋产权人协商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如果乙方有购买意向,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于第三方购买的权利。如果新的房屋产权人不同意出租,甲方、乙方以及新的房屋产权人三方协商后,合同终止。
2.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甲方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和承担乙方的义务,乙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转租期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租赁期限。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⑴.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使用的。
⑵.甲方房屋不能使用的。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调换使用承租房屋。
⑵.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⑶.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⑷.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⑸.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⑹.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⑺.拖欠房租累计2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2两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城市规划,政府拆迁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硬件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硬件设施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3.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硬件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
4.租赁期满,对增添物的处?按照第七条第三款约定执行。
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年租金总额的3%作为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第九条第三款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2.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3%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但赔偿金累计不超过一个月租金。
3.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2倍支付滞纳金。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2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但损失赔偿金累计不超过6个月租金。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拒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调整、城市规划,政府拆迁等需要拆迁等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可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项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任何一方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共七页,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房租赁合同7
甲方: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求租方)
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一事,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及其他情况
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坐落在___市___区______号
2、所出租房屋的房屋购房合同编号:_________ 。
第二条:房屋内部的装修情况及主要设备
(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需要写明内的装修情况及主要设备设备情况:房屋为简易装修,其内设备为不锈钢防盗门,钢板楼梯,房屋楼梯下的隔断。)
第三条:房屋租赁的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月/年)。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
租赁期限届满前___天,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需要向甲方提供提出,由甲方决定是否继续续签合同。
租赁期限内,如甲方出卖房屋,应提前___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___天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如乙方逾期不予答复,那么视为其放弃该权利。
第四条:租金及其交纳方式
每月租金___元,大写_________。
租金按年交付。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年的租金。
第五条:押金
押金___元,大写_________。该押金用于保障房屋内的设备完好,如出现设备损坏的现象,甲方有权按照市场价格扣除相应的赔偿款。
如合同期满,乙方没有损害房屋内的设备,则甲方应该在合同期满日如数退还。
第六条:房屋出卖
租赁期间如甲方出卖房屋,乙方又不愿意购买,则甲方应保证乙方可以继续租赁,直至租赁期间届满。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依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第八条:优先承租权
租赁期间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房屋,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如租赁期间届满后,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甲方应给予一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的房租与约定的房租一样。
第九条:免责条件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补承担责任。实际租金按入住天数计算,多退少补。(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规定具体情况可以协商)
第十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甲乙方双方身份证的复印件为本合同附件。附随合同之后。
第十二条:合同一式两份各持一份。
出租方:
求租方: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住房租赁合同8
(一)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当事人经充分协商,达成房屋租赁合同如下:
一、该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型_________,使用面积:____平方米,房屋质量良好。甲方提供设施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期共____个月,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圆整( ),交纳期限为每____月交纳一次,每次交纳人民币___________圆整( ),提前____月交付房租。
四、乙方向甲方交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圆整( ),与首次房租一起交付甲方。该保证金应在该合同终止时全额退还乙方。
五、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用,由乙方自付。物业管理费由甲方承担。(当日读数:电:_____煤气:_____水:_____ )
六、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产生噪音,影响其他居民生活的;
3、乙方拖欠租金的。
七、租赁期满前,如甲方或乙方其中任何一方欲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
八、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对其房屋结构进行任何改动。
九、租赁期间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由双方协议修缮。
十、如遇争议的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处理。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乙方:(签字)____日期:____日期:
(二)订立合同双方:出租方:___,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号的房屋___栋_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类型___,结构等级___,完损等级___,主要装修设备___,出租给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___个月,甲方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个月或空置____月的。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元,由乙方在____月_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____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工料费由___方承担();所有权属___方()。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
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
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
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___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
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XX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宜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合同有效期限: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房租赁合同9
合同号(编号)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联系地址: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见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授权代表: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苏州市有关地方法规,甲乙丙三方在合法、平等、自愿、互信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租赁物业的位置和设施:
1、甲方拥有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2、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见附件。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附件作为甲方根据本合同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后返还该房屋的验证依据。
二、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限为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未经协商一致,不得提前解除合同。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期归还。乙方要求续租的,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和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____元整/月(此价格不含相关税费),中介服务费为人民币____元整,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给丙方,乙方同时向甲方支付第一笔租金人民币____元。
2、房屋租金由甲方根据实际收入支付。
3、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月租金5%的滞纳金。拖欠租金超过一个月的,甲方有权收回所租房屋,乙方按实际居住日期支付租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四、租赁条件
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产权证明或有权决定该房屋租金的相关证明。
2、甲方保证该房屋的租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有权决定租赁事宜;本合同签订后,双方按国家规定归档。
3、乙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相关规定使用租赁房屋。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如擅自转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和丙方承担违约责任。
5、租赁期内水电等实际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有特殊约定,以约定为准。
6、如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导致房屋或其内部设施损坏或失效,乙方应及时联系维修,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因不可抗力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7、租赁期内,乙方因使用需要装修或变更租赁房屋或房屋内设施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甲方有权监督装修或变更。合同期满时,乙方不得拆除自行增加的结构设施
甲方无需对上述设施进行补偿。
五、所有权的变更/转让
1、如果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继续有效,无需特别约定。
2、甲方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关于押金
为确保乙方本着诚信的原则合理使用该物业及其配套设施,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及支付首期租金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作为定金。租赁期满,甲方检查房屋时,乙方应将房屋钥匙交给甲方,甲方应将押金全部退还给乙方。
七、合同中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终止。
2、乙方应在到期日将房屋钥匙及附件中所列的正常使用物品移交给甲方。房屋内留存的所有物品均视为废弃,甲方有权处置,乙方无异议。
3、甲乙双方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对方索赔,丙方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不予退还。
八、违约处理
1、甲方违约的处理
(1)如甲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为乙方提供功能齐全、配套齐全的房屋,每延误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月租金的5%作为违约金,延误7天仍不履行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甲方应当据实赔偿。
(2)租赁期内,甲方无过错解除本合同并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年租金总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甲方另行赔偿。
2、乙方违约的处理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转租或出借房屋,擅自拆除、改变结构或用途的;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拖欠租金超过一个月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年租金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根据事实另行赔偿,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租赁期内,如乙方一个月未缴纳水、电、气、电话、物业管理费,甲方有权以押金支付上述费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满,乙方未能及时将设施完善的房屋移交给甲方的,乙方应按原日租金的两倍和实际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如乙方在租赁期内擅自退租,甲方不得退还预付租金和押金。
九、例外
1、甲乙双方对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2、如因政府政策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付。
十、特别协议:
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齐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执一份。
2、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苏州齐星房地产连锁机构作为见证人,愿意见证上述合同条款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甲乙双方因签订和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双方自行解决。
附件:租赁房屋附属设备清单。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代理:
代理:
证人:
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住房租赁合同10
签订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出租人)
乙方:_________(承租人)根据《_________》的规定,乙方符合租住廉租住房的条件。现甲、乙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革础上。就廉租住房的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按政策规定将座落在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单元_________户的住房(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乙方愿意承租该房屋作住房使用。
二、租赁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月租按_________元/平方米计收,月租额计人民币_________元。今后政府调整住房租金标准时,应按新的租金标准重新计算月租额。
四、租金交纳方式:_________。
五、交租时间:乙方应按月及时交租,无故拖欠租金时,甲方加收月租额_________%的滞纳金。
六、租赁期间甲方不予办理更名过户手续。
七、乙方家庭收入提高,不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时应腾退该房。如拒不腾退,自应腾退之日起6个月内甲方对其收取成本租金;6个月后收取成本租金。
八、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将承租屋私自转租或转让的;
2.将承租的房屋作价资,与第三者进行联营或合营商业、服务业,变相出卖使用权的;
3.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六个月以上或房屋连续闲置一年以上的;
4.私自调换住房的;
5.外迁、外调或其他原因腾出房屋的;
6.利用承租房屋进非法活动的。
九、乙方负有爱护、保管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各的义务。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或按价赔偿。
十、上述房屋因政府需要另作他用时,双方均应服从,合同终止。乙方的住房由政府或甲方负责解决。
十
一、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可: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按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执行。
十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经办人(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房租赁合同11
出租方(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为明确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将位于 公共租赁住房(□成套□非成套□成套住房的一部分或小套型成套住房)租赁给乙方使用。
2、该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如遇预测面积的,以实测面积为准,租金多退少补)。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限自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乙方居住或与乙方符合配租条件的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租赁期届满前乙方需续租的,应提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经市级经租管理机构审核符合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续租手续,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合同公证及房屋押金
1、本合同实行公证管理,除能享受租金减免的家庭,由甲方承担全额公证费用外,其余由甲、乙方各承担一半公证费用。
2、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押金 元,租赁期满或房屋退出经甲方验收合格后,退还房屋押金。
第四条 房屋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金为每月元。如乙方符合有关租金减免政策,经市级经租管理机构确认后可在核定期限内予以减免计收租金。本合同期内如遇政府调整租金标准时,按届时的租金文件规定执行。
2、合同签订后不足半个月退租的,租金按半个月收取;满半个月不足一个月退租的,租金按一个月收取;满一个月后退租的,租金按照实际租住天数计算。
3、租金按季支付,乙方应于当季首月10日前向甲方缴纳租金。乙方逾期缴纳租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欠交租金总额0。2‰的滞纳金。乙方欠租超过6个月,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可采取措施追缴拖欠租金和滞纳金。
第五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
租赁期间,乙方负责支付水、电、有线(数字)电视、网络宽带、煤气、垃圾清运、小区管理等费用。
第六条 房屋使用及修缮
1、房屋使用
(1)甲方确保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能正常使用,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的规定。
(2)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不得自行装修或拆改。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应原样修复或赔偿实际损失。
(3)为保证公共租赁住房的合理、有效使用,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有权检查住房使用情况及核对住户的有关资料,乙方应予以配合。
2、房屋修缮
甲方以保障乙方的正常使用为原则,对房屋实施维修养护。对甲方实施的室内及相邻区域的维修工作,乙方应予配合。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
(2)未尽房屋修缮义务,影响乙方正常居住的。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取消其租赁资格,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后解除),收回该房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造成的损失。有转租转借行为的,乙方应向甲方返还转租转借期间的所有收益。对有关情况,甲方可向乙方户籍所在街道、相关政府部门及社会通报,并将有关情况记入乙方不良诚信纪录。情节严重的,甲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承租人采取隐瞒事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2)承租人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实际居住的(以房屋所在小区物业服务公司或其他管理方的记录为准);
(3)承租人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
(4)承租人擅自将公共租赁住房转租、出借给其他人员居住的;
(5)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装修现状的;
(6)死亡、失踪、出国定居等未实际居住的;
(7)承租人不再符合本办法规定申请条件,未按要求及时办理退出手续的;
(8)存在违反公共租赁住房使用规定和合同约定其他行为的。
3、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5、租赁期间,乙方自愿退出公共租赁住房时,可提前向甲方申请终止本合同,双方据实进行相关费用的结算。
第八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公共租赁住房遇拆除或改造的,按有关规定执行。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九条 申报义务
在租赁合同期内,乙方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的,应主动向甲方申报,并自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之日起30日内终止租赁合同,结清相关费用后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第十条 房屋腾退、验收
1、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在10日内腾空该房屋,并通知甲方验房。甲方应在收到预约验房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乙方共同验房。如该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有损坏或丢失的,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腾退房屋时,应当拆除房屋内的装饰物。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房屋腾退后未移除或拆除的房屋内物品,视为遗弃物,甲方有权处理。
3、乙方应在验房结束后的5日内,结清租赁期间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并凭租赁合同、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结清凭据、本人身份证等到双方约定地点办理退房手续。
4、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有关约定,且不腾空退还房屋的,甲方有权单方收回公共租赁住房。乙方在房内的物品,甲方可在公证机关的现场监督下,进行清点、腾空。
第十一条乙方承诺:
本合同中填写的名称、联系方式、证件信息准确无误,为甲方与乙方联系的唯一方式。联系方式如有变更,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依据上述联系方式向乙方发送的各项通知,自发出之日起3日即视为送达。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合同公证
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用房,乙方拒不腾退的,甲方有权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若甲方向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可依本合同中填写的联系方式以发函的方式确认违约事实。若乙方在核查函规定的工作日内没有提出异议,则视为乙方对违约事实无疑义。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遇国家或地方政府法规政策调整,本合同与之有抵触的部分,以调整后的法规政策为准。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浙江杭州市国立公证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房租赁合同12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
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坐落地址: 。
建筑面积: 平米,户型为 。
房屋设施:该房屋为简单装修,房屋附着固定设施有厨房配套橱柜、洗脸盆及马桶、暖气片、插座等相关其他配套家具及电器详见附表清单。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仅限租给____________,由其本人及家属居住,乙方不得再次租给别人获利或者与其他人合租,以
免产生其他纠纷,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乙方应保证不能用来从事传销,集会等非法活动,如有违
反视为违约。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1.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每年付一次,每月租金为元整,即(人民币元整),(不含物业费及水电天然气及取暖费等),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一年租金为 元整,即(人民币 元整),甲方应为乙方出具相关收据。物业管理费(即____元每平米),乙方需一次性将一年物业管理费
用¥ 元整,即(人民币 千 百 拾元整),支付给甲方,由甲方代缴,其他费用有由乙方自行缴纳。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
2.乙方应缴纳房屋设施保证金¥20xx元整,即(人民币贰千零百零拾零元整),并保证房屋内设施,电器,家具等无损坏,该保证金在合约结束,清算完租房期间水电燃等相关费用后,由甲方归还乙方,不得以其他理由克扣该保证金。
第五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并提供给乙方房屋钥匙一把,门禁钥匙一把,燃气卡一张。请乙方妥善保管,租赁期满后交还甲方。
第六条 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该出租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维修养护责任
1.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附着设施每隔一月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2.租赁期间,正常的房屋大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租赁期间日常的房屋维修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坏(例:人为污染、损坏房子的墙壁、门窗、门锁等配套设施)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4.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及本小区相关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八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九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2.燃气费3.电话费4.有线电视费5.网络费用6.取暖费7.物业费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条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届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2月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1个月内向乙方正式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2.租赁期满后,乙方必须按时搬出自己所带全部物件,并清洁屋内卫生。搬迁后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3.租赁期满后,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双倍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必要时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
4.租赁期满后,乙方需结清所有在租赁期间乙方需要自行支付的费用,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所需支付费用双倍赔给甲方。
第十一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1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行为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7.刻意损坏屋内相关配套设施家具及电器等。
第十二条 提前终止合同及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违约,须向甲方缴纳¥20xx元整违约金。
2.租赁期间,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乙方需无条件配合。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3.租赁期间,除上述第二条外,若甲方提出终止合同违约,须向乙方缴纳¥20xx元整违约金。
4.租赁期间,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5.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租金的10%向乙方收取滞纳金。
第十三条 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当日时间为: ( )电表数( )水表数( )天然气表数( )。
第十四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提交至当地房管部门调解或人民法院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六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四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 ,屋内相关配套家具、装饰及电器等清单如下:
以上为甲方屋内全部配套物件,请乙方悉心爱护,不得人为损坏,若发现损坏乙方按其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赔偿。
住房租赁合同13
出租人:
租赁代理机构:
承租人: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八年五月修订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经纪机构代理成交版)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租赁代理机构: 备案证明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代理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即租赁代理机构)和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出租房屋,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当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乙方为外地来京人员的,应填写《来京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一);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 /□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二)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
租金支付方式: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甲方委托的租赁代理机构在 银行开立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租金账户”,该账户信息可通过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网站()和北京建设网()查询),帐号为 ,乙方通过第 种方式按期将租金(含押金)交存到租金账户:
1、委托租金账户开户行按合同约定代扣租金,乙方在 银行开设付款账户,帐号为 ;
2、乙方将租金直接汇入租金账户(包括汇款、转账或POS机刷卡等方式);
3、因乙方原因不能将租金直接存入租金账户,乙方委托租赁代理机构代交租金。租赁代理机构应在24小时内将租金存入租金账户,不得直接收存或存入其他账户。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 (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佣金
本合同签订后(□即时/ □ 日内),租赁代理机构可按月租金的 %收取佣金人民币 元整(: ),其中乙方应向租赁代理机构支付月租金的 %,即人民币 元整(: )作为佣金,支付方式:□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甲乙双方支付的佣金总额应不超过月租金标准)。
第七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该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合同范本《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九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九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九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租赁代理机构一份, 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租赁代理机构签章: 国籍: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经纪执业人员签字:
资格注册证书编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来京人员信息登记表
区/县 街道/乡镇 社区/村 登记表序号
基
本
信
息 姓 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照片
身份证号码*
民 族* 政治面貌* 受教育程度*
户 籍 类 别* □非农业 □农业
□无户口 婚姻状况* 联系电话
原籍户籍地址*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盟、州) 区(旗、县)
居 住 证 件* □有 □无 婚育证明* □原籍证明 □本市证明
□无 免疫接种*
(18岁以下) □有 □无
家
庭
户
信
息 家庭户流入* □否 □是 人 16岁以下 人(其中: 男 女)
户 主 □是 □否 与户主关系 户主登记表序号
居
住
信
息 离开原籍日期* 年 月 日 来 京 日 期* _ 年 月 日 来现住地日期* 年 月 日
来 京 原 因* 居 住 类 型* 房屋登记表序号
现 住 地 址* 区(县)
所属派出所* 民 警 姓 名*
就
业
信
息 目 前 状 况* 就业单位名称* 就业单位行业*
主要从事工作* 职 业* 单位登记表序号
参加社会保险* □无 □工伤 □医疗 □失业 □养老 □生育 工作所在地* 区/县
在 京*
参加社会保险 □无 □工伤 □医疗 □失业 □养老 □生育 签订劳动合同* □有 □无
其它
***姓名: ***编号: 填表日期:______年 月 日
说明:1. 表中带“*”的项为必填项;2. 表中带下划线“XXXX”的项请按照“填表说明”填写。
填表说明
身 份 证 号 码:无
住房租赁合同14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房屋得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设备:
二、租赁期限:_________,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元,乙方应每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元,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五、租赁期间得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得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得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如使用中有非人为损坏,应由甲方修理。
3、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得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度,电度,煤气度。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应立即办好租赁登记、暂住人口登记等手续。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在租赁期限内,甲方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给乙方造成损失得,应当予以赔偿。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得,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得税费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得,由人民法院裁定。
8、本合同经签字(盖章)生效。
9、其他约定事项: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得,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元,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房租赁合同15
甲方: (出租人)
乙方: (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 房屋概况
第1条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 (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设有房屋它项权利有 。(如果房屋是共有,则还应增加:已经共有人同意,附书面同意声明。如果是委托租赁,应有房屋所有权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协议书)第2条
房屋法律概况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身份证号码:
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4、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
5、房屋的使用面积:
6、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
第3条
出租房屋概况(包括从落地址、名称、用途、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面、墙壁质量、家具设备等)
第二部分 租赁期限
第4条
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遇以下情况应顺延:1) 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 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 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无法居住的;
4) 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更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