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篇1
为创造毕业生亲近母校的情境,让他们倾诉对母校的情感,建立与学校的联系,展示自己的才艺,积淀学校化,我们进行了毕业程设计,通过一系列的实践活动传达学校对毕业生的期待,帮助他们总结、记录小学校园生活。现将有关实践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我为母校留言”
面向全体毕业生征集“我为母校留言”活动(见附1),要求所有毕业生用饱含深情的笔墨或诗或记录自己小学生活的点滴,表达对老师的感激之情、对母校的留恋之意,对学弟学妹及母校的未寄予美好期望。
作为一次校园主题作,统一稿纸,请各班语老师逐篇阅评,班级召开主题班会,共同分享。各班级于6月前按学号顺序整理上报存档,同时每班推荐2篇优秀稿作为校报备用稿。负责人:卢杰夫、李寿年。
二、征集艺术特长生的优秀作品
面向所有有艺术特长的学生征集书法、绘画、摄影、手工制作、表演视频等作品(见附1),优秀作品作为学校化布置之用,精品作为校史馆的馆藏品,留着纪念。学校妥善保管他们的作品,既肯定既往,又激励未,丰富了学校的化内涵。
每幅作品的背面注明:20xx届*班***。各班级于6月前收齐,每班至少提交五作品。负责人:。
三、评比表彰“优秀毕业生”、毕业生“精英奖”
各班级对照标准(见附2),采取学生自荐、互荐、科任老师择优推荐的方法,校务会议研究,在校内公示,学校为受奖者颁发荣誉证书。
各班级于6月前上报。负责人:。
四、拍摄毕业纪念照
为在小学生活中留下美好的回忆,保留珍贵的纪念,每个班级将集中拍摄毕业纪念照和个性化合影。月24日上午在玉书广场举行。负责人:周慧、冯国平。
五、举行“薪火相传,梦想起航”班牌交接传递活动
毕业班学生将本班班牌在班级内传递,并将班牌交接给五年级对应的班级。班牌传递和交接仪式的目的是将大家美好的梦想进行传递,把毕业班优良的学风和班风传递给五年级的学弟学妹们,让xx小学百年的化底蕴在xx学子的身上一代又一代传承。
6月12日上午大间举行。负责人:。
六、参观校史陈列馆
组织毕业班全体教师和毕业生“精英奖”获得者、优秀毕业生参观校史陈列馆,回顾学校一百多年的办学历程,展览本届毕业生的成长记录,让毕业生铭记前贤创业维艰,激励学子继承优良传统,继往开,期冀弦歌颂雅,学脉绵延。
6月29日下午举行,负责人:董秀清、周慧、冯国平。
七、举行毕业典礼、毕业汇报演出
在学校百灵剧场举行毕业典礼,邀请家长代表和毕业班全体师生参加,宣布毕业生名单,宣读优秀毕业生、毕业生“精英奖”表彰名单,宣读毕业生“精英奖”颁奖词,校长、老师、家长代表一一给他们颁发证书,给他们临别寄语,合影留念。然后,举行一年一度的毕业生汇报演出,校园有线电视现场转播到每个教室,让学生见证这样一个重要的、难忘的时刻。
6月0上午举行,每班准备1―2个节目参加毕业汇报演出。
负责人:。
实施方案 篇2
为培养青少年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青少年科学文化素质,加快普及青少年科技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龙湾区将在本学期举行第十九届青少年科技节。为了鼓励我校广大青少年参加丰富多彩的科普活动和社会实践,努力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同时结合市、区各项活动的开展,经学校校务会共同研究决定举办我校第十四届校科技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校务会成员 全体班主任
评 委:具体见各项活动安排
统 筹:
二、主 题
“创新・合作・成长”
三、具体活动安排
(一)科学幻想画比赛
1、内容:科幻画以“创新・合作・成长”为主题。
2、对象:全体学生
3、作品规格:4开纸张(规格:54cm*38cm)
3、要求:每班级最少选送2-3张优秀作品送团委办公室(两个校区都可以)
4、截止时间、地点:10月14日星期二
5、评委:
6、评选:①评出若干个一、二、三等奖,优秀者代表学校参加区里科幻画比赛。②班级最优秀的作品将有机会绘制到校园里,美化校园。
(二)科技小发明
1、内容:主题为“科技创新”,围绕主题利用生活中或身边的资源、素材去创造发明。
2、对象:全体学生
3、要求:各班优选送若干件作品到团委
4、截止时间:10月20日星期一
5、评委:
6、评选:评出若干个一、二、三等奖,优秀作品参加区里小发明比赛。
(三)科技小论文、科技实践活动比赛
1、主题:科技创新
2、对象:全体学生
3、要求:每班级优选送1-2件篇作品,统一交电子文件:
4、截止时间:10月30日星期四,
5、评委:
(四) 中学生现场网页制作比赛
网页制作活动采用学生先报名筛选,再由信息技术老师专业培训,最后进行校内比赛,选取3-4名同学参加区里比赛。
1、报名对象:全体学生
2、报名截止时间:10月15日星期三
3、报名方式:填写表格(附件2),将表格发到邮箱:
4、培训:信息技术老师负责。
5、评委:信息技术老师负责
(五)电脑机器人创意设计
1、参赛者需交电脑机器人创意设计实物作品一份,作品创意设计说明一份。
2、作品上交截止时间:10月14日星期二
(六)教师教具评比
教师将自己教学中自己设计的教具,或经过改良更加实用的教具送到团委办公室,直接送到区里参加比赛,获奖率高!
1、参赛对象:全体教师
2、截止时间:10月20日星期一
四、其他说明
1、各项活动安排以带☆的为负责人。
2、根据各班各项活动的组织情况和比赛成绩,将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4、本次科技节参加对象是全体学生,而且参加学校科技节各项活动获奖的同学在初三综合素质考核评定中都将是一个考核标准。希望各位班主任认真的去发动学生参加到这次活动中来!
实施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职工队伍管理,维护教师队伍稳定,推进教师管理制度改革,促进我县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等部门关于全市教师队伍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做好全县教师队伍清理整顿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依据,以改革、发展、稳定为落脚点,紧密联系我县教育工作实际和教师队伍建设现状,全面清理整顿教职工队伍,进一步规范教职工的职责、纪律和行为,不断增强教职工的敬业意识和奉献精神,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按照规范、合理、高效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全面摸清核实全县教职工队伍的基本情况,集中清理教育系统在编不在岗人员。结合核定编制落实定岗、定员及全员聘用制等工作,进一步完善教育内部管理体制,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建设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结构合理、数量稳定、流动有序、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三、清理整顿的对象及处理办法
(一)病休人员
1、患有精神疾病或存在心理疾患的人员。经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为患有精神疾病的教职工,要及时送专业医院治疗,在未完全治愈前,学校(单位)不得安排任何工作,并与其家庭监护人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做好监管工作。对言论和行为失范、存在心理疾患的教职工,要进行批评教育,不适合做教师工作的,必须调离教师工作岗位。
2、因病不能坚持上岗的人员。教职工因病不能坚持上岗三个月以上者,由县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鉴定,由医疗机构出具病历诊断报告和休假证明。
上述两类人员,均须经县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发放相应工资及享受病假待遇。未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鉴定或弄虚作假的,按旷工处理。
教职工因病、非因公男满50周岁及以上、女45周岁及以上,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办理病退手续。
年1月1日后因工致残的,按《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和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离岗进修人员
经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离岗进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修完学业后应按期返校,学校给予安排相应工作岗位;在规定时间内修完学业后未按期返校的人员,按旷工处理。
对正在或将要参加离岗进修的人员,均须按规定程序向县教育主管部门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复核或审批:本人书面申请,与学校签订的离职进修协议,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员证原件及复印件,缴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向教育主管部门的书面请示(农村小学必须由乡镇中心学校加注意见)。
所有离岗进修人员均需经县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参加或继续进行离岗进修学习至正常毕业。对不按规定程序报县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擅自离岗进修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三)擅自离岗人员。
对未经学校(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离开教育教学岗位的、擅自到民办学校任教的'、超假不返回工作单位的、离岗进修结束后不返回工作单位的、未办理正式调动手续私自到外单位工作的、无正当理由长期不上班的,各学校(单位)要逐一发出通知,限3月31日前返校。擅自离岗人员返校并给予其相应纪律处分后,对愿意回本校工作的人员,学校给予安排相应工作岗位;对不愿回本校工作的人员,要限期办理人事调动手续;对既不回学校工作,又不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的,视为自动离职,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予以除名,其人事档案移交人事部门人才服务中心管理。对擅自允许教职工离岗的学校校长及其他责任人员,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直至撤销职务。对清理活动后仍擅自离岗的人员,按照旷工有关规定处理。
(四)借用人员
国家行政机关及各类部门、单位因特殊情况需借用教育系统人员的,借用部门或单位须向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借用手续,经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借用。否则,按旷工处理。
(五)在民办学校任教的在职人员
自愿到民办学校任教的在职人员,经本人申请,由县教育主管部门办理人事关系相关手续。
(六)停薪留职人员
所有停薪留职人员一律在规定期限内返校到岗,愈期不归的按旷工处理。今后,教育系统不得再办理停薪留职人员的审批工作。
(七)调动人员
对已经组织、人事部门办理了任职或调动手续的教职工,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防范虚报冒领工资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26号)限期办理工资转移手续。
(八)受处理人员
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但工资待遇未按规定处理的人员,要限期处理到位并扣缴多发的工资。
(九)违规聘用人员
未经县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公办学校(单位)擅自聘用或其他部门通过各种渠道安排到教育系统的各类人员一律清退。
四、方法步骤
(一)自查摸底阶段(年 月)
各乡镇中心学校及各中小学校要成立清理小组,对本学校(单位)所有在职教职工分类摸底排查,逐人清点登记造册,教职工本人及学校负责人签字,并通知所有离岗人员于年3月31日前返校。要将返岗通知书逐一送达本人,并履行签字手续。排查结束后,各学校(单位)要按上述类别认真填写《在编不在岗人员简明登记表》,并在本学校(单位)将所有在岗和不在岗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一周)。公示结束后,将登记表及自查汇报材料,于年3月31日前报县教育主管部门。
(二)复查核实阶段(年 月)
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核查工作组,深入所有乡镇和学校,逐校召开教职工大会,按照工资花名册和教师管理系统逐人核对,并作好详细记录。具体核查内容:
1、检查学校是否将自查情况按要求进行张榜公示,并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
2、利用教师队伍管理系统对所有在岗人员进行身份证核对和指纹验证。核查近两年教职工的考勤签到簿、会议签到簿、课程安排表、教师业务档案及教案等,并深入班级核实教师上岗是否正常。
3、对离岗人员逐人查明离岗时间、原因及现所在单位、从事职业等,核对离岗手续和依据;了解对离岗人员的告知情况。
4、对调动人员逐人核对行政关系介绍信及工资转移手续,核实调入单位及在岗工作情况。
复查结束后,对最终确认的未在规定期限返校上岗的人员,要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予以除名,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县教育主管部门要认真整理调查摸底及处理情况,填写调查摸底表册,由教育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签字后于年4月30日前报市教育主管部门。
(三)审查验收阶段(年 月)
县教育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审查验收组,对各学校审查验收。同时,市教育局还将会同其他部门组成审查验收组,根据我县核查情况,采取抽查的形式深入到学校进行审查验收。
(四)建立教师队伍管理长效机制
1、规范请(销)假制度。进一步完善教职工请(销)假的有关规定,不得超越权限擅自办理请假手续。对于特殊患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的人员,各学校(单位)要按规定程序,办理上报审批手续。对超越权限违规批准教师离岗或提供虚假材料、从中谋取私利的中小学校长,要给予纪律处分,直至撤销职务。
2、规范教师离岗进修学习管理。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积极鼓励教师采取多种形式进修学习,进一步完善教师离岗进修学习管理规定,严格教师离岗进修学习审批程序。
3、规范教师借用、聘用制度。国家行政机关及各类部门、单位原则上不允许借用教育系统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借用的必须履行规定程序。教育系统所属学校教师调动,必须执行编制标准,超编学校不得调入教师,教师调动须经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学校(单位)无权自行聘用教师或“代课人员”。
4、规范民办学校聘用在职公办教师制度。对民办学校已经聘任的在职公办教师要重新登记造册,履行备案手续。凡民办学校聘用在职公办教师,必须由县教育主管部门核准聘用计划,从超编学校协调解决。
5、建立违规聘用教师责任追究制度。各级各类学校(单位)凡有违规聘用教师的,将对聘用学校(单位)、中心学校、县教育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实行三级责任追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这次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工作涉及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事关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部门形象,关系全县教育事业发展大局。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这次清理整顿工作,要从讲党性、讲原则、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高度来认识这次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各乡镇、各学校要召开动员会,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将有关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师,争取教师的理解和配合。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切实加强对这次清理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全县教师队伍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组织,上下连动,齐抓共管,将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责任追究到人。政府对教师队伍整顿工作履行指导、协调、检查和督办的职责,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按照有关政策落实处理到位,确保治理整顿工作达到预期效果。教育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教师队伍清理整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精心组织好教师队伍清理整顿工作。对在教师队伍清理整顿工作中不负责任,管理不力或故意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学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三)强化督查,严肃纪律。各级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督促指导,做好对重点环节、重要部位的监督,及时总结经验,推动工作。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切实加强社会监督,及时向群众公布工作进展情况,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对群众反映和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清理出的问题,要按照实事求是和“自查自纠从宽,组织核查从严”的原则,依法依纪逐一进行处理。对瞒报、漏报、谎报及为离岗人员支付工资等违纪行为的,要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对打击报复检举、举报人员的,一经查实,坚决严肃处理。
实施方案 篇4
为实现热线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其作为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转变政府职能,结合《**区热线办理工作暂行办法》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组织 明确责任
市长热线是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是了解民情民意的重要渠道。为了更好完成市长热线办理工作,必须要高度重视。
1、把市长热线办理工作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实行A、B岗制度,定期研究办理工作。
2、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
3、市长热线派单由镇主要负责人签批,限期办结,签署意见后反馈处理结果。对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由调查回复负责人牵头各相关部门主动协调、积极配合、按时办结,及时反馈。
二、工作流程及要求
1、建立制度、规范运行。对市长热线网上派单交办件,建立签收、送阅、呈批、办理、反馈、立卷归档等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签收、交办、办理、反馈、回访、报结、统计、分析、信息报送、整理归档等工作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
2、严格限时办结制度。对政府服务热线下派的电子派单要及时接收,尽快研究落实,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对市长热线交办的咨询类事项,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求助类事项,接到紧急类求助,被指派工作人员须立即到达现场处理,一般情况下必须于30分钟到达现场,并与24小时内处理完毕;投诉类等复杂事项,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建议类事项,需认真记录、分类、归纳、整理,利用报告、简报、通报等形式予以编发,反映社情民意,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各类事项办结后,承办人必须在向反映人反馈结果后及时将处理结果经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反馈给区政办综合室,因情况特别需要延期的要提前申请延期,由调查回复责任人向主要负责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由专人网上申请延期,延期总天数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3、协调督办。热线办负责跟踪督办政府服务热线交转办事项,督促承办人按规定时限办结并上报办理结果。
三、确保工作成效,严格奖惩制度
1、承办人要转变工作作风,秉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承办的派单积极处理。凡有条件解决的及时解决;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解决的,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做到不推诿、不扯皮、不拖拉;因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等无法解决的,主动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2、对办理工作成效显著,反映人通过认可方式提出表扬的,一次奖励50元,对投诉类的疑难问题处理回复及时,群众满意,提出表扬的,一次奖励100元;提出可行性建议被采纳或工作经验在全区范围内推广的,一次奖励300元;对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群众满意,得到市、区领导批示肯定、表扬或者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正面宣传报道的,一次奖励500元。
3、在办理时限内无法解决又没有申请延期的,延迟一天罚款50元,两天罚款100元,全镇通报批评;对因承办人工作不力,受到批评的,每次罚款100元,受到媒体曝光的每次罚款300元,大会通报批评,一年超过三次的交镇纪委调查处理;对反馈内容与办理情况不符,夸大办理效果、弄虚作假、答非所问、敷衍搪塞的每次罚款100元,全镇通报批评;对回复不及时,致反映人或其他群众再次反映同一问题的或既不按时回复,又不说明原因的,每次罚款100元。情况严重的交镇纪委调查处理。
实施方案 篇5
一、职责分工
南昌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在南昌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在南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机管局”)的统一部署下,由各县、区(开发区、新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和市直各单位(部门)(以下统称“市本级公共机构”)组织实施。
(一)市机管局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包括制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部署统计工作,发放统计报表,开展统计培训、审核、汇总统计数据,编制统计工作报告等。
(二)市本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市直各单位、部门负责本单位、部门、本系统及所属公共机构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制定本单位、部门、本系统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于20xx年4月10日前报送市机管局。
(三)县、区(新区、开发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县、区(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信息统计工作。包括制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部署统计工作,发放统计报表,开展统计培训,审核、汇总统计数据,编制统计工作报告并报送市机管局。
各县、区(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负责制定本地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于20xx年4月10日前报送市机管局备案。
二、统计报表的填报主体
(一)基础表及台账
基础表包括《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由各公共机构填写、上报。县、区(新区、开发区)所属公共机构统计数据,由各机构汇总后逐级上报至本地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再由各县区(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汇总后报市机管局;市本级公共机构统计数据由各机构汇总后,报市机管局。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信息统计台账》是各公共机构分类汇集、整理和积累能源资源消耗原始信息的账册,是填报能源资源统计报表的依据。各公共机构须逐月按时填写。
(二)综合表
综合表包括《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汇总情况》。其中,《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供市本级各公共机构汇总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时使用,由市直各单位、部门填写后报送市机管局;《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汇总情况》供县、区(新区、开发区)汇总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时使用,由县、区(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填写,汇总本行政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报送市机管局。
三、统计数据采集方法
(一)公共机构基本信息采集
县、区(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和市本级各公共机构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全面统计、整理本行政区域、本级公共机构的数量,登录江西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jxjgj.gov)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系统”,填写本行政区域所有公共机构的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组织机构代码等基本信息,于20xx年3月1日前完成;各公共机构在填报统计数据时自行填写建筑面积、用能人数等其他信息。
(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采集
各公共机构必须建立规范的能源资源统计台账,严格实行能耗分户、分类、分项计量,为公共机构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耗管理服务。分户是指按用能单位计量;分类是指按用能种类计量;分项是指按能耗用途计量。
1、电耗数据电耗数据采集有两种方式:一是从电力供应部门获取数据;二是逐户调查各用户和公用电耗,然后累加获得总电耗。
2、水耗数据水耗数据采集分两部分:一是自来水,从自来水供应部门获取数据;二是自备井水,按照自备井实际水消耗情况获得水耗的数据。然后两部分相加获得总水耗数据。
3、煤耗数据采取逐户调查各用户煤消耗量,然后累加获得煤耗总量。
4、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能耗数据采集有两种方式:一是对集中管道供应的由燃气公司提供能耗数据;二是对分户购买的,采取逐户调查各用户能耗,然后累加获得消耗总量。
5、集中供热耗热量数据已安装热量计量装置的,通过对计量表读数获取数据,未安装的不需填写。
6、公车用油数据逐车调查单车油消耗量,累加获得油耗总量。
7、公共机构合署办公区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
已安装能源资源消耗分户计量装置的,由各公共机构分户采集、填报。未安装能源资源消耗分户计量装置或分户不彻底的,应在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的协助下,参考用能人数、建筑面积、用能设备等因素,对能源资源消耗量进行合理分摊,分别填报。
四、统计数据填写、审核
各公共机构应指定专门统计人员(以下称“统计员”)负责能源消耗数据的采集、报表的填写和按时报送。统计员应当具备与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各公共机构主管节能工作的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上报的能源品种、计量单位、换算方法等内容符合统计规定,确定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
县、区(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对本地区各公共机构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复核,并定期抽查,市本级各公共机构也应当对本单位、部门的统计数据进行复核,以确保上报的能源资源种类、计量单位、消耗量及费用等内容符合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有关规定。
实施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网络填写报送时参照上述程序严格进行审核和复核。
五、报送周期与时限要求
(一)市本级公共机构
1、市直单位、部门(不含省垂直管理单位和驻外机构)按季分月填写本级机关的《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并于次季度前10日内报送市机管局。
2、市直单位、部门的下属公共机构按季分月填写《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报本机构的主管单位、部门。报送时限应在符合市相关要求的基础上,由本机构的主管单位和部门自行确定。
3、市直各单位、部门按季度、年度汇总填写《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季度汇总情况于次季度的前10日内报送市机管局;年度汇总情况于次年度2月28日前报送市机管局。
(二)县区(新区、开发区)公共机构
县、区(新区、开发区)按年度汇总填写《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汇总情况》,于次年3月1日前报送市机管局。
实施方案 篇6
我校导师制已经实施了两年多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进一步深入落实导师制,使导师制的实施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总体目标和原则
根据我校学生的具体情况,导师制要坚持“抓两头,促中间”的总原则,围绕“思想上引导、学习上辅导、生活上指导、心理上疏导”这一工作思路,以“促进每一个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来分步执行、整体推进。
(一)导师任课原则。学生自主选择的导师原则上是自己的任课教师,任课教师原则上在自己所教班里自主选择学生。为了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师生关系一经确定,中途不再变更,但根据任课教师年度工作调整,原任课教师的导师工作由续任教老师接替。
(二)尊重了解原则。学生有了解导师的品德修养、教学能力、学术水平、个性兴趣等的权力,导师有了解学生的家庭状况、思想品行、学习成绩、个性需要、潜能兴趣、同伴关系等的义务。导师双方彼此尊重,在了解基础上建立和发展理想的学导关系。
(三)全面关爱原则。导师应关心学生在学业、生活、品行、心理、人生等方面情况,纠正其缺点和不足,并给予正确适当的导引,要不断鼓励学生的进步,发现学生的成功和成就。
(四)因材施教原则。导师应重视学生的个性及个别差异,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意识,尊重学生的选择,施以适当之指导,使其正常发展,养成健全人格。
二、具体操作
(一)导师制培养的对象和目标
1.各班级要把班级学生按比例确定优秀生、学困生和个性生(20%、10%~15%、5%)。
2.针对优秀生,要进一步帮助他们养成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远大人生理想,帮助他们做好人生规划,不断提高学业成绩;
3.针对那些智力水平正常、没有感官障碍,但学习成绩明显低于同年级其他同学又不能达到预期的教学目标的学生即所谓的学困生,要帮助他们做好良好的习惯养成,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
4。对于那些有个性的学生,一方面要进行个性纠偏,另一方面要加强个性培养。
二)学生成长记录袋内容
1、学生方面
(1)个人小档案
(2)认识自我(即我的小传)
①我的个性(用四个双音节形容词)
②我的兴趣爱好
③我的姓名故事
④家长寄语
2、老师方面
(1)培养过程材料(包括谈话记录、家访记录和学业辅导记录)
(2)培养结果材料(包括学生性格习惯改变、成绩提高幅度、优秀习作、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3、师生结对承诺书
三、其他要求
1。各年级各班级要高度负责、精心组织、精心实施。
2。时间要求
3。启动时间:
4。非起始年级(初二、初三、高二、高三)要在开学第三周把导师及学生的名单交到政教处;起始年级(初一、高一)要在期中考试后一周把导师及学生的名单交到政教处。
5。检查时间
6。非起始年级在期中考试前一周;
7。起始年级在期末考试前一周。
实施方案 篇7
一、活动时间:
20xx年5月12日19:00―20:30 (待定)
二、活动地点:
基础教学楼A437
三、活动目的:
1、进一步加强理学院各团支部团结协作的战斗力,进一步提高各班级共青团员、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的思想觉悟,促进我院学生之间学习、生活的交流;
2、加强团的组织建设,继承、发扬优良传统,激发同学的爱国热情,引导同学争当时代青年先锋,在实现共青团事业新发展的进程中建功立业,充分展示我们院的良好精神风貌;
3、使我院学生深刻学习以及贯彻落实“五四讲话”,提升自身各方面素质,为实现中国梦而不懈努力。
四、与会人员
嘉宾 :郗磊
各班团支书、班长、组宣委员
理学院学生会组织部宣传部部长及干事
五、活动开展
前期准备:1、通过各班宣传学习“五四讲话”;
2、制作视频;
3、收集“五四讲话” 的有关内容;
4、提前布置教室、黑板;调好PPT及音响话筒
活动流程:
1、嘉宾以及与会人员入席
2、座谈会开始,有请理学院分团委副书记郗磊讲话
3、播放有关弘扬“五四讲话”的视频,使大家重温党和国家的历程
4、同学们阐述了自己对五四讲话内容,中国梦的的理解;学生代表们针对学院建设、学术氛围的营造、拓展学生工作的舆论宣传阵地、学生活动的开展等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5、理学院分团委副书记郗磊学长做总结发言
六、后期
1、打扫教室卫生
2、各班对此次座谈会以书面形式作出总结与心得体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