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扫墓活动通知

清明扫墓活动通知 篇1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清明节期间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通知》(乌党宣通字〔2xx〕11号)文件以及米东区团委工作要求。

我校申请开展清明节期间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现将具体活动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4月3日

清明扫墓活动通知

二、参与人员

团员学生26人,少先队员20人,党员教师6人

三、活动内容

1、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去自治区博物馆参观,并预约好了讲解员,普及新疆地方发展史,增强民族团结的思想教育。

2、去乌鲁木齐烈士陵园祭扫烈士墓活动。通过活动教育青少年“爱祖国、爱家乡、爱人民”。同时参观烈士陵园的博物馆。增强青少年的爱国主义教育。

3、开展新青少年入团、队仪式。以清明节为契机,重温入团、入队誓词,按照入团、入队制度,广泛开展青少年入团、少先队入队仪式。希望领导给予支持和批准。

团组织少先队德育处

20xx年3月26日

清明扫墓活动通知 篇2

各家长:

为缅怀革命先烈,弘扬民族主义精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我园拟定于清明节前组织大班幼儿前往杭州云居山烈士陵园参加扫墓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集合时间:

4月2日(星期四)下午12:30;

二、集合地点:

行政楼前

三、参加人员:

大班幼儿

四、请务必准时参加,如有特殊情况须事先向老师请假;

五、活动安排:

1、向烈士墓敬献花圈,

2、全体大班幼儿肃立、默哀三分钟

3、带队老师讲话

4、参观烈士陵园

六、注意事项:

参加人员必须统一行动,遵守交通规则,以保证安全。

幼儿园

20XX年3月31日

清明扫墓活动通知 篇3

各位家门:

为缅怀祖宗,加强沟通与交流,经樊建西、樊汉欢等人的提议、供稿,我们已经完成了《樊远伦公宗族每年清明扫墓安排》,现转发提出修改意见,请在年3月30日在本微信公众平台右下角点击写留言,提出你宝贵的意见。

时间轮流安排

马山县里当内钱樊氏宗支:樊远伦→樊仁诚→樊道龙(生五男一女,其中二房仕高绝房、三房仕峰绝房)、樊娅相(生三男,其中三房父娄绝房)、樊道光(绝房)。扫墓日期定于每年清明节第二天为集中扫墓日。具体安排如下(排名不分先后辈分):

1. 一房樊道龙生仕雄--建西、建军、韦灯、振行、樊猛、汉帝(、、年)。

2. 四房樊道龙生仕巨--汉勋、汉顶、智鸿、汉朝(、、年)。

3. 五房樊道龙生仕卫--汉欢、汉音、智慧(、、年)。

4. 六房樊道龙生仕林--汉观、又源、又玮(、、年)。

5. 七房樊娅相生仁现、仁照--雪毅、汉旭、汉昌、汉辉、汉忠、振业、振学、振立(、、年)。

轮流循环作主,收费如有变动,轮到樊道龙一房仕雄家门作主时,通过集体讨论决定增减,共同把每年清明节交接班工作安排好。

希望我们樊家人不忘初心,牢记祖宗,团结一致,与时俱进,与各族人民共同开创美好的未来。

清明扫墓活动通知 篇4

为倡导文明祭祀,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清明扫墓森林防火安全工作紧急通告如下:

一、做好扫墓用火安全宣传教育

各级政府要动员机关、事业、企业、学校、村(居)委、村小组,层层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干部、职工、学生及群众文明祭祀,安全扫墓。

二、做好扫墓用火安全防范布控

各级政府要制定清明扫墓森林防火工作预案,组织机关、村(居)委、村小组、护林员把路口、守山头、巡坟头,确保平安清明。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集中待命,进入临战状态。

三、自觉落实扫墓用火安全措施

扫墓用火要开设安全区,将坟墓四周2米范围的`杂草割除干净,烧香烛纸钱、燃放鞭炮要在安全区内进行,并准备好应急扑火的用水和工具。扫墓人员要将香烛周边的鞭炮纸屑全面清理,在确保没有任何森林火灾隐患的情况下才能离开。

四、自觉接受扫墓用火安全管理

保护森林生态环境是我们的共同责任,不要让清明成为森林的忌日,请大家在山边林内不要燃放炮球,并自觉落实扫墓用火安全措施,接受扫墓用火安全管理。对拒不执行扫墓用火安全管理的,依照《森林防火条例》处以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自觉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

一旦扫墓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在场人员要从火尾处接近火线,紧贴着火线自下而上快速扑救,同时拨打110或12119报警。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一旦接到森林火灾报警,要快速组织森林消防队伍扑救,将森林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特此通告。

《清明扫墓活动通知》.doc
将本文下载保存,方便收藏和打印
导出文档
复制全文
导出文档

1:创建文明单位口号7篇

2:十月份工作总结15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