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规范停放倡议书(优秀9篇)

非机动车规范停放倡议书1

各位车主、驾驶员:

您好!

文明行为源于习惯,美丽家园需要共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机动车(非机动车)及驾驶人数量剧增,人、车、路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不文明、不规范停车行为普遍存在。为进一步提高广大驾驶人员文明交通意识,有效缓解交通拥堵、治理乱停车的问题,现发出如下倡议:

非机动车规范停放倡议书(优秀9篇)

一、路外规范停车。机动车停车时要规范停放在机动车停车泊位或指定的停车场停车泊位;非机动车要规范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停车时不要占用人行道、盲道、绿地,不堵占消防通道。

二、路内规范停车。在道路上停车时,要按行车方向顺向停放在道路两侧的停车泊位内,无停车泊位的不得停车;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停车。

三、按照标识、标线停车。车辆要严格按照交通标识、标线进行停放。停车泊位内划有指示标线的,要按标线指示的方向停放;在没有标线指示时,在靠近道路停车时,车头要朝向道路方向;在停车泊位停车时,车辆不得超出泊位线停放,不得同时占用两个及多个停车泊位。

四、不影响交通停车。需临时停车上下客时,应选择不影响交通的停车点,靠道路右侧顺向停车,上下乘客后快速驶离,做到快上快下,并注意他人的安全。不得在交叉路口、消防通道、机动车道、人行横道等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地点临时停车。

五、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文明规范停车。不乱扔垃圾、不抛撒物品,主动劝告自己身边的朋友,以实际行动告别车辆乱停乱放陋习,规范自己的停车行为。希望广大车主及驾驶人在车上放置移车电话卡片,方便其他人联系。

对违反规定乱停放机动车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采取将车辆移离现场、依法进行处罚等措施。

美丽城市是我家、文明停车靠大家。我们需要广大驾驶人积极配合、理解和支持。敬请您自觉遵守停车规定、规范文明停车、拒绝乱停乱放。文明出行,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同心共创全国文明城市,全心呵护秀美青山湖,让我们一起为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共同努力!

非机动车规范停放倡议书2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提升红谷滩区城市形象,规范非机动车(含共享电单车)停车秩序,做到“文明停车、规范停车、有序停车”,营造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打造红谷滩区非机动车停放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在此,南昌市红谷滩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争做文明停车践行者。自觉将非机动车停放在规定区域内,不越线停放,不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盲道和堵塞消防通道,做到“停车必入框、入框必同向”。骑行共享电单车出现超区域骑行导致断电,请不要随意将车辆丢弃至绿化带、机动车道上。沿街单位和商铺的员工严禁在门前人行道乱停放进行“飞线充电”。

争做文明停车劝导者。劝导身边的人文明有序停放非机动车及共享电单车,对车辆随意停放的,应当及时予以提醒、劝阻,并引导按规定有序停放车辆,使文明停车成为“无需提醒的自觉”。沿街单位和商铺严格按照“门前责任制”规定,保证门前道路畅通、秩序井然,对在责任区内违法停放非机动车的行为,应当及时予以劝阻,并引导进点停放、规范停放。

争做文明停车传播者。文明停放车辆,需要人人参与,需要人人劝导,更需要人人宣传,请您要积极宣传有序停放车辆的重要意义,从我做起,用自己的行为努力带动身边市民自觉践行文明停车行为,养成文明规范有序停放非机动车的良好习惯,把文明风尚传播到红谷滩区的每一个角落。

对违反规定在人行道上乱停放的非机动车,南昌市红谷滩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采取将车辆移离现场、依法进行处罚等措施。

文明之行,始于足下。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文明停车,规范停车,爱护市容环境,维护城市秩序,增强文明意识,做城市文明的引领者、践行者、守护者。同心共创全国文明城市,全心呵护美丽红谷滩!

非机动车规范停放倡议书3

尊敬的驾驶员朋友们:

文明交通是城市文明形象的名片,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和谐音符。为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规范小型汽车、摩托车(包括电动摩托车和燃油摩托车)等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现向广大驾驶员发出如下倡议:

1、请将您的小型汽车等机动车顺向自觉停放在机动车停车泊位内;摩托车(包括电动摩托车和燃油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自觉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内,不能占用机动车位、行车道、路口及盲道,不堵占消防通道,不侵占绿地。

2、摩托车(包括电动摩托车和燃油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应按照停车区域内箭头标识方向统一朝向整齐有序停放;在未划设非机动车停车位的非禁停区域及路段停放摩托车(包括电动摩托车和燃油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时,请您规范有序地停放在不影响交通的区域。

3、沿街单位和商铺要严格落实“门前三包”的各项规定,对随意停放的小型汽车、摩托车(包括电动摩托车和燃油摩托车)等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应及时予以劝阻,同时引导小型汽车、摩托车(包括电动摩托车和燃油摩托车)等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有序停放。

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文明停车,规范停车,积极做城市文明的引领者、践行者、守护者、参与者,共同营造秦安平安、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非机动车规范停放倡议书4

广大市民朋友:

为了我们的出行更有序、生活更美好,同时展现临邑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社会责任感,从源头上解决不规范停放非机动车所带来的不良影响。在此,我们提出以下倡议:

文明骑行,爱护车辆

在骑行过程中遵守交通法规,戴头盔、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超速超载行驶、不追逐打闹。爱护各类共享单车,不恶意破坏。

从我做起,规范停放

停放非机动车,做到在指定区域集中停放,不乱停乱放,在停放时要做到整齐摆放,为城市营造秩序之美。

劝阻他人,及时纠正

发现他人不规范停放非机动车,不妨走过去友好地提醒,让他文明整齐停放。如果发现未被规范停放的非机动车,不妨亲自动手,将其移动到规范的停放区域。举手之劳为创建文明城市做贡献。

非机动车规范停放倡议书5

优秀作文www.yuananren.com推荐!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目前我县正在积极助力成都市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系,为进一步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现向您发出如下倡议:

一、请自觉将电动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停放在非机动车专用停车位内,并按箭头标识方向保持车头朝向一致,不占用机动车位、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消防通道、通道口和盲道等,以免影响他人通行。

二、请沿街单位和商铺严格按照“门前三包”规定,不在门前乱停乱放非机动车,并及时劝阻他人在门前乱停乱放非机动车,引导其有序停放。

三、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行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会同公安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采取现场纠正、媒体曝光等方式予以整治。

文明之行,始于足下。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文明停车,规范停车,共同营造有序、和谐、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非机动车规范停放倡议书6

文明交通是城市文明形象的名片,也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更是广大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和谐音符。文明交通不仅体现在安全、畅通的通行秩序,还体现在规范、文明的停车秩序。非机动车作为城市交通重要组成部分,停放秩序更是影响市容秩序的关键因素。城区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既影响市容市貌,又带来安全隐患。在此,玉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向广大居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文明停放的实践者。非机动车辆驾驶人自觉将车辆(含共享单车)停放在划定的非机动车停车位内,做到“入位、顺向”停车。禁止占用机动车位、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消防通道、通道口和盲道等,以免影响他人通行。

二、做文明停放的监督者。监督身边人文明有序停放非机动车,对身边不规范停放的非机动车,伸手“扶一扶、摆一摆、挪一挪”。沿街单位和商铺自觉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对在责任区内随意停放非机动车的,及时予以劝阻,并引导驾驶人有序规范停车。

三、做文明停放的'宣传者。积极宣传文明骑行、规范停车新风尚,主动扶正受损倒地车辆,将乱停放车辆放置到合理区域,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身边的人。主动告知家人和朋友自觉遵守停车秩序,营造良好交通环境。

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希望广大居民朋友们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养成文明交通习惯,提升自身文明交通素质,共同营造干净、整洁、有序、文明的市容市貌和交通环境。

非机动车规范停放倡议书7

广大市民朋友:

为做好市区非机动车及共享单车的停放管理工作,营造干净整洁的市容市貌和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喜迎春节来临。在此,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倡议:

文明停车我践行。自觉将非机动车及共享单车停放在规定区域内,不越线停放,不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盲道,做到“停车必入框、入框必同向”。对身边不规范停放的车辆,伸手“扶一把、摆一下、挪一挪”。

文明停车我劝导。劝导身边的人文明有序停放非机动车及共享单车,对车辆随意停放的,应当及时予以提醒、劝阻,并引导按规定有序停放车辆,使文明停车成为“无需提醒的自觉”。

文明停车我宣传。积极宣传规范停车的新风尚,主动告知家人和朋友自觉遵守停车秩序,共同营造平安、和谐、畅通的城市静态交通环境。

人人都是文明使者,事事关系郑州形象。广大市民朋友们,文明停车,没有旁观者,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做文明停车的践行者、守护者、传播者,让中原更出彩!

非机动车规范停放倡议书8

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常态化要求,进一步提升广大市民的文明停车意识,凤泉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倡议如下:

一、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未按箭头指示停放。

二、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占压盲道停放。

三、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在沿街道路两侧长期停放影响城市市容。沿街商户、单位、市民和其他人员在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过程中违反停放规定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自觉将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在停车位内,并按照停车箭头指向,依次顺向停放整齐。

五、将机动车、非机动车文明有序停放。

文明、安全、有序、整洁的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需要您的积极参与、热忱支持!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们相信城市道路将会更加顺畅。

非机动车规范停放倡议书9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文明交通是城市的窗口。文明交通不仅体现在安全、畅通的通行秩序,而且还体现在规范、文明的停车秩序。非机动车作为城市交通重要组成部分,停放秩序更是影响市容秩序的关键因素。为全力推进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展示文明美好的城市形象,德州市城市管理局向全体市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文明停放的实践者

自觉将非机动车(含共享单车)停放在人行道的非机动车管理线内,做到“入位、顺向”停车。不乱停乱放,不妨碍其他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占用盲道、城市绿地、城市道路、消防通道、公交站台等公共区域,不将“共享车辆”停放在办公楼、封闭式小区、停车场、车库等封闭区域。

二、做文明停放的监督者

积极监督、劝阻、纠治、举报不文明骑行、乱停乱放、飞线充电等行为,通过网络、报刊、“随手拍”等方式曝光不文明使用行为,沿街商铺自觉落实好“门前五包”,监督做好门前非机动车有序停放,禁止门前飞线充电。

三、做文明停放的宣传者

积极宣传倡导文明骑行、规范停放相关规定,主动扶正受损倒地车辆,将乱停放车辆放置到合理区域,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身边的人,把文明风尚传播到每一个角落。

美丽德州是我家、文明停车靠大家,我们需要广大市民的积极配合、理解和支持。文明出行,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同心共铸文明城市,争做文明有礼好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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