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范文(优秀8篇)

公司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1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集中督查的通知》(平安字〔20xx〕6号)的要求,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向纵深开展,为国庆xx周年和第xx届全运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确定从现在开始到9月中旬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深入检查《关于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字〔20xx〕17号)、《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安办字〔20xx〕28号)和《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平安办字〔20xx〕5号)的贯彻落实情况,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确保“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公司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范文(优秀8篇)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镇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及人员密集场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气象防雷、水利、电力、机械、教育、卫生等行业(领域)的检查。

三、检查内容

1、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基础工作情况。

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企业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主体责任情况;对近两年来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

3、重点行业领域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专项整治情况。

非煤矿山: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和尾矿库、采空区专项整治情况;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危险化学品: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升级改造和危险工艺安装安全联锁装置情况;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情况;贯彻执行《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和《十个严禁》等情况。

烟花爆竹:加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情况。

道路交通: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依法查处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情况。

人员密集场所:商场、超市、学校、医院、网吧等人员聚集场所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即:集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为一体的场所)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防火灾、防踩踏措施情况。

建筑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防坠落、防倒塌措施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检查的重大意义,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认真抓实抓好。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好检查工作。

2、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予以整改;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公司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2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为学校学院和谐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安排

(一)各单位开展安全隐患自查

各单位于20xx年1月5日前开展一次覆盖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实习实训安全及特种设备安全等领域安全隐患自查。各单位认真查找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做到安全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短期内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应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对各单位解决不了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学院。

(二)学院复查

学院于20xx年1月9日前对各单位的自查工作进行复查,确保隐患治理到位。

(三)建立、完善应急处置预方案。

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把各种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狠抓落实,推动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坚持长久,增强实效。各单位要以本次安全自查为契机,进一步把安全工作做好、做实,切实建立起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注重总结提高。各单位要通过开展安全自查,进一步明确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完善安全措施,增强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公司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3

一、组织领导

经中心研究决定,成立20xx年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曹兆华(市政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李险锋(市政服务中心市政股股长)

成员:各监管燃气企业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股,负责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指挥、调度和日常工作。

二、工作目标

全面履行监管职责,重点查处各监管燃气企业的违法行为。在专项燃气安全检查中要科学统筹、持续发力,依燃气检查工作方案依法依规完成此次专项检查工作。

在专项检查过程中要做到“告知检查全覆盖、发现问题均责改、确保整改率达到100%”,最终实现我县燃气企业安全工作在稳定、可控的局面下最大限度的消除安全隐患,防范燃气事故发生。

三、工作原则

依据监管部门燃气安全有关职责,对辖区范围内涉及占压、损坏燃气管线行为以及燃气供应、使用的各个环节组织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做到不遗漏单位,不留检查盲点。在检查中,要坚持法定之内职责必须履行到位原则;要坚持法定之外职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属地政府主动作为原则;要坚持依据相关法规对燃气违法行为从严处罚原则。

四、检查重点

此次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重点为:

1.监管企业燃气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2.经营场站内禁火警示标志是否醒目;

3.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4.避雷防静电装置是否按规定定期检测,保持完好完好;

5.电气设备选型及电气线路布设是否符合规定;

6.装卸台是否设置静电接地卡,装卸液化石油气用胶管两端间是否用铜管线跨接,烃泵、压缩机的外部金属保护罩和灌装称与接地装置相连;

7.在用各类受压容器是否定期检验、维护,安全阀、压力表、衡器等是否定期检验,灵敏可靠;

8.车辆进出生产区配置阻火器,齐全有效;

9.固定通信设施是否完好、畅通;

10.抢险备用备件是否齐全、有效;

11.空瓶、实瓶、待检瓶区域,钢瓶堆放是否整齐,留有通道,瓶库不堆放其他杂物;

12.实行钢瓶色标管理,色标规范,严格执行出站实瓶塑封;

13.是否充装超期未检、无企业标识、严重腐蚀、损坏、不合格的钢瓶;

14.是否全面排查治理占压和圈围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隐患,加大管线巡查,严防第三方施工挖掘破坏燃气管道设施等安全事故;

15.燃气企业是否开展入户安全检查;

16.燃气企业是否宣传安全用气;

17.燃气企业是否指导燃气用户安全。

五、时间安排

时间:即日起至20xx年7月30日

按照“边部署边强化边检查”的要求,各监管燃气要结合本方案迅速制定燃气专项检查具体落实措施,召开动员部署安排,细化燃气安全隐患排查任务,明确工作目标、组织结构、实施步骤等。

六、工作措施

(一)健全工作体制

各监管燃气企业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主管领导、专项工作联系负责人。通过完善工作机制、畅通联系体系、搭建工作网络,确保为全面开展全年燃气检查方案顺利推进奠定基础,有始有终做好燃气安全专项执法工作。

(二)广泛开展宣传

各监管燃气企业要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检查提示、督促等方式,有针对性加强对安全用气的宣传、教育,从而有效提高群众居民日常生活中的燃气安全防范意识。

(三)严格值班值守

各监管燃气企业要加强燃气事故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进一步完善应急员并加强演练,认真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负责人到岗带班,切实做好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一旦有险,快速反应,及时救援,妥善安置。

(四)及时总结报送

各监管燃气企业要在建党100周年期间,每日要高度重视各自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报送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根据自查情况积极安排部署落实,各燃气监管企业要针对自查和督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第一时间整改落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市政服务中心。

(五)严肃追究追责

市政服务中心要对在燃气专项检查责任不落实、排查不认真、执法不严格、担当不强烈的监管燃气企业进行严肃问责,对存在的非法违法生产企业,一律纳入“黑名单”,形成高压震慑。

公司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4

一、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安全生产放在事关治国理政、事关科学发展、事关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考虑,全力组织开展好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明显好转。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办公室,下设综合、宣传、统计、督导四个工作组,强化对大检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地方各级政府要尽快成立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并设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办公室,明确牵头单位和负责人,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国务院有关部门也要明确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和牵头单位,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办公室,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检查督查工作。

二、抓紧制定细化实施方案

按照进行彻底检查的要求,分行业分地区抓紧制定细化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检查方案。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国办通知》要求,针对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要素,抓紧制定下发分行业领域和本系统的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细化明确大检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并分行业领域开展全过程的督查、抽查、专项检查。

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职责的`通知》(安委〔20xx〕2号)明确的职责,制定具体的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其他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单位制定本系统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二)地方政府和单位检查方案。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安全生产实际,抓紧制定具体的大检查工作方案,细化明确本地区大检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并将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每月上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各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的大检查工作方案,连同本地区、本部门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人、牵头单位和联络员,于6月20日前一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备案,作为下一步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重要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制定大检查工作方案、落实检查责任的情况进行汇总,及时上报党中央、国务院。

三、广泛学习宣传发动

把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开展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发动。

(一)加大事故查处结果公布力度。严肃查处每一起重特大事故和典型事故,依法加快查处进度,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和简报及时公开查处结果;依法加大惩罚和量刑力度,并协调有关地区组织公开审判,进行实况直播、公开曝光。加强对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强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的宣传,并选择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实况直播庭审、宣判,弘扬法治,震慑犯罪。

(二)加强典型宣传。抓住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通过主流媒体报道和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大检查工作中的好做法和有关地区、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效与先进经验,典型引路。同时,对开展大检查工作不重视、不落实,行动迟缓、走形式、走过场,以及发现重大问题和隐患拒不整改的,组织在主流媒体进行曝光,强化警示和震慑。

(三)强化社会监督。广泛发动群众,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公布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举报并及时兑现奖励,着力营造“人人想安全、安全为人人”的浓厚氛围。各省(区、市)要保持“12350”举报电话24小时开通,对每一起举报都及时进行核查确认,并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查处举报的隐患和事故情况,安全监管总局要进行督查检查。

四、强化督导督查检查

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督导督查、监督检查,强力推动落实大检查各项工作措施。

(一)开展综合督查。以国务院安委会名义,组织对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开展贯穿全过程的持续综合督查。共组织16个督查组,分别由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国资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等16个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的部级领导同志带队,每个督查组督查2个省级单位。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制定综合督查方案,各督查组要制定具体的督查计划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6月底,国务院领导同志将对开展综合督查工作进行动员。

(二)强化行业检查。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专项督查组,结合所主管或监管的行业领域实际,对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工作进行全过程、全覆盖督查、检查、抽查,组织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组织开展暗访暗查,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搞迎送接待,直插基层、直奔现场,并邀请专家和记者,进行抽查暗查、“打非治违”工作“回头看”,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解剖麻雀式”的检查,对基层政府、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情况进行深入检查,发现问题当场查处、现场警示;对典型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强化震慑。

(三)开展约谈警示。对大检查工作开展不力,或事故起数及伤亡人数超过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进度,以及对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30天内发生2起以上重大事故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事故发生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及事故企业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等,实施约谈警示,帮助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醒、督促、指导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搞好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加强监督考核。进一步健全完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解决实际问题。把大检查开展情况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效果纳入各级各有关部门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先评优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严格检查落实整改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企业自查是基础、政府督查是关键、消除隐患是核心、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是目标”的工作原则,深入排查,严格整改,真查真改、真整真治,重在强化责任、重在基层落实、重在消除隐患、重在实际效果。

(一)全面覆盖彻底检查。坚持分级属地的原则,在企业深入彻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地区、国务院有关部门开展全过程、全覆盖检查。国务院安委会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所有省级人民政府进行全覆盖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省级检查要全覆盖所辖各市(地)级人民政府和省属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并对各市(地)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市(地)级检查要全覆盖所辖各县级人民政府和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并对辖区内各县(市、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县级检查全覆盖本辖区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定期分析研究大检查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加强指导,并将有关情况每月上报地方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要对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的隐患排查清单、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建立档案,进行对照检查、现场抽查,如果发生事故,要将其作为依法查处的重要依据。驻地中央管理的企事业单位由属地人民政府(市〈地〉级)进行全覆盖检查。

(二)严格执法落实整改。对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问题,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并跟踪落实整改。对拒不整改隐患或查出重大隐患、问题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组织纪律要求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责任。每次检查,都要认真填写检查情况表,详细记录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的名称、检查人员、发现的隐患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以及被检查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对被检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价,并由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检查结果报告由检查人员签字后,送当地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存档备查。对因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不仅要严肃追究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同时要倒查检查人员的责任。

(三)依法从严查处事故。对今年以来发生的特别重大事故,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要加快调查进度,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严肃处理。对今年以来发生的重大事故和社会影响大的典型事故,国务院安委会都要实行挂牌督办、一督到底,督促有关地方政府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调查,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的事故,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所有挂牌督办的事故处理意见,事先必须按程序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审查。通过严肃事故查处,依法追究和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

(四)着眼建立长效机制。把隐患排查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建立隐患排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建立细化到每个岗位的日常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定期向地方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报备隐患排查情况、整改结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及时总结大检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提炼、丰富,上升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制度,每季度对各地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排名并向社会公布。探索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巡视制度,定期对各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巡视。

六、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制度,推动大检查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一)工作例会制度。国务院安委会每月听取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的汇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大检查工作办公室每周召开例会,适时分区域召开情况汇报会、工作片会,汇总分析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大检查进展情况,研究下一步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地方各级安委会(大检查工作办公室)每月分析研究解决大检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二)信息交流制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大检查信息工作,编发大检查简报专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每周编发3期以上《全国安全生产简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刊”,及时反映大检查进展情况,加强学习交流。各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工作动态,每周五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大检查的主要做法、成效和发现的突出问题及1—2个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三)调度统计制度。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明确大检查统计内容和指标,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具体要求,实行周调度、月统计,通报大检查进展情况。

(四)总结报告制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每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小结,形成月度总结材料并逐级上报。重点报告大检查工作进展、好经验和好做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各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于每月25日前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本月大检查进展情况及问题分析的月度总结材料,并于10月15日前报送大检查总结报告。

公司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5

优秀作文www.yuananren.com推荐!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正确把握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岁末年初“两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绩、一岗双责、失责追责”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确保安全形势平稳可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检查督导,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各项工作,强化风险意识和教育培训,严防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内容

安全隐患排查重点:一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学校校舍及楼道安全情况,要组织对楼道、设施的专项检查,损坏的照明设备要及时更换,对于影响学生逃生、消防灭火的障碍物如:铁栅栏、防盗窗等必须进行改建或拆除,确保师生的生命通道畅通;三是人员聚集区、教学楼、教学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危化品区域,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体育场地与器材、学校老旧房屋等重点场所的用电安全、防火安全等维护情况;四是食堂、小卖部、饮用水、食品卫生安全和冬春季传染病防控情况;五是对学校(园)交通安全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学校周边路段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人行斑马线及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完善情况;六是对学校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学校附近有生产、经营和储蓄有毒、有害和危险品的工厂企业、经营场所等有可能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危及学校师生安全的情况,是否已主动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并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三、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2月10日)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广泛开展宣传发动,认真部署安排,制定安全检查工作计划,严格目标责任制,依照安全检查工作内容,逐项落实到人,明确检查的内容、方法和要求。

2、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12月11日- 12月20日)按照安全隐患排查范围、检查内容和责任要求,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安全检查要全面到位,不留死角,实行边查边改的原则,能整改的安全隐患,报保卫处,汇总后报学校统一治理。

3、集中治理阶段(20xx年12月21日-20xx年1月20日)各单位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学校组成安全检查组,对学校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重点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治理,完善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和制度,督促相关单位和人员,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隐患整改到位。

4、巩固深化阶段(20xx年3月4日- 31日)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回头看”活动,以扎实做好寒假安全管理为契机,对发现安全隐患问题,看是否得到彻底整改,深化师生假期人身安全防范教育,巩固工作成果,对短期不能整改的安全隐患,制定针对性措施,完善寒假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校区安全稳定。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安全检查,排查治理隐患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是落实安全责任的有效举措,冬季是安全事故的多发期,各单位必须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提前研判安全风险,精心组织,周密计划,务求实效,推进校区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的落实;并将“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2、落实责任、检查到位。根据福建省委、省政府《福建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闽委发〔20xx〕25号)、各级要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使“一岗双责”和首遇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实施检查过程中,要做到认真、全面、细致,不准走过场,并结合今冬明春学校安全工作的特点,认真抓好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建立健全安全隐患基础台帐,切实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改要到位,防范措施要严谨,责任一定落实到人,不留死角,明确各种安全隐患整改的内容、标准、时限。通过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为寒假安全管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3、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教育氛围,要针对学校实际,结合学生特点,通过板报、墙报、宣传单、班会、讲座、知识竞赛等对学生进行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疏散、应急逃生演练,寒假放假前、春季开学后集中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切实加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我校要上好放假最后一节和开学第一节安全教育课,重点对学生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管理规定、假期可能涉及的交通安全、食品安全、人员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等进行教育,确保安全知识入脑入心。不断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师生的安全素质能力。

4、加强协调、整体推进。各单位要加强安全检查工作的协调配合,按照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及时通报情况,对安全隐患整改不推诿扯皮,主动承担,积极工作,树立大局意识,奉献意识,齐心协力,努力完成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目标,确保校区安全稳定。

公司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6

一、工作安排

大检查时间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今年年底。

(一)燃气企业自查自改。各燃气企业根据方案要求,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措施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安全投入、隐患治理、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危险作业、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安全管控情况;隐患自查自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预案完善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等立即开展全面自查,建立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及时上报公示,实行“清单+闭环”管理。

(二)乡镇、相关部门全覆盖检查。各乡镇、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对辖区城镇燃气行业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检查,按照分级分类要求,突出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建立健全城镇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清单。对重大问题隐患整治要加强合作配合,确保燃气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消除。

二、检查重点

(一)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1.各类场站、天然气管道等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徽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关于加强城镇燃气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等规范要求。

2.是否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安保防范工作各项要求。

3.是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员工安全、消防和安保教育培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证上岗的是否100%持证上岗。

4.经营单位危险品储存场所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是否开展辨识,是否备案。

(二)瓶装液化气市场经营秩序

5.瓶装液化气企业是否加强对供应站(点)、送气车辆、送气人员的管理,统一车辆及人员标志标识。

6.瓶装液化气企业是否落实用户实名制购气登记,建立健全用户服务信息系统,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服务。

7.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出入道口运送钢瓶车辆的关注和临检布控,依法打击“黑气点”、流动“黑气贩”等违法犯罪行为。

8.燃气经营企业是否制定用户安全用气规则,通过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公众号推送等方式,对用户进行燃气安全使用宣传和指导。

(三)气瓶充装、检验单位(机构)行为及产品质量

9.气瓶充装单位是否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实现充装数据与地方监管部门的实时联网传输。

10.气瓶检验机构是否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建立本单位检验气瓶的电子技术档案,实现检验机构的气瓶检验数据信息与气瓶充装单位、地方监管部门互联互通。

11.气瓶充装单位是否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超期未检气瓶、非法改装气瓶、报废气瓶和无信息标识气瓶;严厉打击无资质充装二甲醚、擅自在民用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的行为。

12.气瓶检验机构是否建立相关制度,检验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照检验规范标准开展检验工作;是否存在出具虚假检验数据、检验报告和检验标志行为;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气瓶、翻新气瓶,或者擅自销售报废气瓶等违法行为;是否冒用其他检验机构名称进行检验。

13.对辖区内销售的液化石油气钢瓶、角阀、减压阀、灶具、热水器等产品质量开展专项整治,依法查处无证经营、销售不合格钢瓶、阀门、灶具和热水器等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结果。

(四)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使用管理

14.餐饮用户是否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

15.餐饮用户是否每月对户内燃气设施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

16.餐饮场所是否存在违规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的行为;用气场所、燃气设备设施、用气操作是否符合要求。

三、责任分工

(一)明确属地领导责任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城镇燃气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城镇燃气安全监管责任,研究部署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燃气安全工作,建立用气场所燃气安全日常巡查机制,督促辖区内用气场所开展燃气安全使用自查活动,协助县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村(居)民委员会要掌握辖区内用气场所情况和燃气使用情况,发动社区公益组织、物业服务单位、群众志愿者开展排查,及时向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用气场所安全隐患,协助做好燃气使用安全宣传与监督。

(二)明确部门监管责任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明确各有关部门在燃气行业安全监督管理中的工作职责,并落实到部门常态化工作中。

1.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负责具体实施本地区燃气行业的管理工作,并按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的约定,承担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制销售、建立客户服务平台等工作。负责查处燃气违法经营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燃气经营企业进行查处。

2.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法律、安全技术规范,对液化气气瓶充装、检验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对液化气储罐、罐车等压力容器及其它特种设备实施使用登记和安全监管。对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报废)钢瓶等行为进行查处,加快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确保溯源管理。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对无照经营的餐饮场所进行查处,协助商务部门对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检查,指导督促餐饮场所规范用气。依据《产品质量法》,对液化石油气、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生产、流通领域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器具及液化石油气、充气过程中缺斤少两、掺混二甲醚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3.商务部门: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餐饮场所经营者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4.公安部门:依法处理阻碍执行公务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配合城镇燃气、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非法储存、倒罐、销售液化气的行为和窝点进行依法查处;对非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非法储存、运输、携带、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瓶装液化石油气道路运输车辆、LNG运输槽罐车交通安全管理;配合城镇燃气、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打击跨区域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

5.应急管理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申请,对在燃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场所以安委办名义实行挂牌督办。对于有关燃气安全的举报,依据《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进行交办并督促整改。对涉及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

6.消防部门:依据《消防法》《安徽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燃气企业、餐饮单位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监管;负责对燃气站(点)内外部建筑及设施、设备防火安全间距实施专项监管;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7.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负责道路、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船只、从业人员、港区装卸管理人员、申报人员的资质管理,对危化品运输车辆非法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8.教育、民政、旅游、卫生部门:负责组织本行业管理的燃气用户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其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鼓励引导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逐步改用天然气。

9.供电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燃气生产经营单位、非法经营站(点)停止电力供应。

10.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相关部门要立即行动,认真对照燃气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职责分工,研究制定本辖区、本行业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清单,精心组织,强势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全面排查。各乡镇、相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力量,督促企业开展全方位城镇燃气安全生产自查检查,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清单,盘点销号,针对重点难点隐患问题,要专题研究,做到一盯到底,彻底整改。

(三)统筹配合。各乡镇、相关部门要根据当前形势,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处理好安全监管与指导服务的关系,大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需要其他乡镇、部门配合的,要主动协调解决。大检查中的有效做法要梳理总结,形成长效机制。

各乡镇、各部门6月15日、9月15日和12月15日前报送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阶段性总结,每月25日前报送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典型案例。

公司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7

为切实做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市会议和文件精神要求,及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爱民乡决定针对各村、重点企业、学校、加油站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为配合大检查制定以下方案:

一、严防森林火警,确保万无一失。林业是我乡的`经济

命脉,是我乡一切的工作的中心,针对春季防火工作的特点,确保“两会”无火警火灾的发生,我们将对全乡所有的四个村进行领导蹲点包干负责,要求各蹲点领导在“两会”期间必顺在责任村住5天以上,并组成由乡安委会、乡纪委和保卫科组成的检查组,在“两会”期间每天对各村的工作人员及护林员是否在岗进行抽查巡逻。确保无火灾的安全事故发生。

二、加强监管,确保企业无安全事故的发生。

每周三次,周一、三、五到企业检查,及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机器设备带病作业。

三、强化责任,确保学校师生安全。

我们将对爱民学校进行全面排查,查出存在的安全隐患,在我乡3月2日的自查排查中就通过了解发现校区中有不安全高压线经过,对学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存有隐患,及时与变电站、安监局和经贸委取得联系,就该问题提出“换线改线”方案,以解决学校不安全高压线问题。对学校食堂卫生安全进行检查,确保学生用餐安全,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并就村道因道路弯曲多,交通安全隐患大,我们将与交通部门联系,在彭山路上多个点竖立警示标语,以避免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加大重点单位的监管。

针对加油站安全管理,我们就重点对其工作人员必须配备上岗证,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要求加油站做到有明显防火警示牌,做好每天的安全记录,将对重点单位进行侧重检查。

我们将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做好全乡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两会”以至今后工作中无安全事故发生。

公司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8

为贯彻落实区委办《转发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水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做到防范于未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我区水务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形势稳定发展,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十八大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水利部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结合水利领域岁末年初事故防范工作特点,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基础,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上,落实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确保岁末年初全区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检查,进一步强化工程管理单位、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意识,落实水利系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监管职责,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区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和水务事业的同步协调发展。

三、检查范围和工作重点

1、此次局组织检查将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单位、在建水利工程单位为主相应地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局安全办将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进行复查。

2、在之前的检查中发现但尚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遗留问题。

3、落实“打非制违”行动,一是加强在建重点水利工程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在建水利工程岗位职责、隐患排查制度落实情况;防汛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现场管理、安全防护情况;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情况;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起重机、脚手架的安全安装和使用情况;施工安全措施、责任人员、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等。二是专项打击水事非法违法行为。包括非法采砂、非法打井开采地下水、河道控制范围内的非法搭建、在河道非法倾倒泥土或建筑垃圾等行为。

4、加强防汛安全检查,利用现在是冬修水利的黄金时期,对全区水务系统内的防汛工程设施进行排查,包括中小型水库主副坝体及泄洪设施情况、堤围安全管理情况、各排涝站及机组的运行情况、各闸门的使用运行情况、河道防洪疏导情况、防汛物资储备情况等。

5、积极开展质量隐患大检查,对2013年12月以来在建(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加固)和竣工的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体系落实情况;质量管理工作程序执行情况和实体质量进行检查。以重点水利工程,包括筷子堤加固工程、平潭清淤工程、良井示范镇工程为主展开质量排查行动,排查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是否按照工程图纸、施工技术标准和强制性条文施工,设计变更是否履行程序,是否按规范和标准进行质量评定和验收,实体质量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6、本单位、直属单位、局属出租物业的消防安全及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情况。

四、实施步骤

此次检查将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检阶段(1月上旬)。各股室、单位、在建工程管理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能特点,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做出部署安排,落实工作责任,对照此次安全大检查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完成自查和整改工作。

第二阶段:督促检查及整改阶段(1月中旬至下旬)。局安全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在各自排查整改的基础上进行复查,着重检查本方案的落实情况、隐患的排查整改情况,深入检查是否存在隐患遗漏并进行整改,并将检查及整改情况上报区安委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局历来对安全生产高度重视,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工作。各有关股室、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立即行动,落实方案要求。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股室、工程管理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对查处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多措并举,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要着重抓好重点工程、重点环节的安全生产,检查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发动,做到不留死角、不留后患,又要突出重点,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做到防范于未然。

(三)加强沟通,做好宣传。在检查中,各股室、单位和工程单位要加强联系和沟通,相互配合,相互支持。通过宣传教育、现场检查全面推进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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