艰难的扫读完了这本短篇小说,作为一个佛系的社畜女,实在很难对一个满嘴脏话的厌世美国少年产生共鸣,喜欢菲比这一点大概是我和霍尔顿最有共鸣的地方了吧。

读这本书最累的地方就是要从霍尔顿扭曲的语言中识别他的真意和本性,以这个别扭、傲娇到底的厌世少年的视角出发观察到的世界总是奇奇怪怪的,他自身也是一个矛盾满满的个体。
霍尔顿厌恶大部分的人和事,多到前半部分我甚至分不清哪个TM是粗口哪个其实是指某位母亲,多到即使只是一个短篇我也会跳过很多他抱怨某些事的片段。从妓女事件、皮包事件、修女事件来看,他大概是个非常敏感又过度在意别人,有一定礼教却满嘴脏话,要面子但又胆小懦弱的人。
虽然对霍尔顿和他的故事无感,但霍尔顿这个角色确实很饱满很立体,小说从他的视角出发就代表着其他角色的塑造都带有他本人的固有印象和偏见,不可能像霍尔顿这样这么丰满了,有得有失吧。
总的来说,前半部分无感读的很累,后半部分有菲比之后会轻松点,因为霍尔顿对着菲比是比较放松比较诚实的,不会满嘴跑火车。一个温暖简短的结尾,丝毫不拖泥带水,倒也很有霍尔顿的风格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