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名》这本书可以算是《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的姊妹篇,因此名字也可以叫做《蒙受污名者的日常自我呈现》。
在这本书中,戈夫曼向我们定义了何为污名,简单的说污名可以说成是一种“丢脸”行为。蒙受污名者呈现出一些特征,这些特征与我们认为应该怎样的特征不吻合,比如身体污名,对残障人士的歧视,比如学历污名,对一些学校的歧视等等。因此污名是一种意识形态,一种成见。
如果把污名称为“丢脸”行为,那么污名可以分为会丢脸者与丢脸者。会丢脸者是指因为隐藏的信息暴露而导致当前社会身份受损,因此会对信息进行管控。丢脸者指已经在一种紧张关系中,因此想的是如何化解尴尬。
无论是会丢脸者,还是丢脸者,丢脸的行为必然是有一个他者存在,而这个他者通常是常人。因此,污名管理主要与公共生活,与陌生人互动领域有关,但不能否认的是,有些污名只会在亲密关系中显示,并有时很难被亲密的人接受。
在公共生活中,社会布景决定了遇到什么类型的人,而不同的社会布景决定社会身份(他人对自己所属群体的理解),但社会身份不一定是真实的。因此,当个人身份(生平细节)与社会身份有差距产生时,就可能产生丢脸行为。所以会丢脸者会通过显示一些信息,即如何装来避免产生丢脸行为。比如用一些东西表现地位,即地位象征来传达社会信息。但要注意的是,不同的符号在不同的人那里信息也会不同。所以如何装与可见度有关,而可见度又与是否刺眼,是否为人所知,是否是被感知的焦点,他人是否懂有关。
那么丢脸者与常人待在一起又会如何?蒙受污名者不能确定常人会怎样想,因此感到解释日常事物的标准遭到了削弱。并且表现一些不寻常的造诣有可能就会被当做才能。当有些人觉得只要表现同情与体贴,就可以随心所欲对待污名者。而这种同情与体贴,有可能会更让蒙受污名者不自在。因此在这种与常人相处的混合情境中,更容易对污名者容易造成焦虑不安。在这种焦虑下,污名者有可能会把一切失败都归于某个缺陷。
而如果会丢脸者主动成为丢脸者,或丢脸者主动坦诚自己受到的污名,会更主动掌握尴尬的处境。
上文说的是污名者与常人待在一起的空间,而空间又可分为禁地(某些人禁止入内),全民空间(任何人都可以进),后院(某些人进入更自在)。所以蒙受污名者在自己人中间(具有某个同一特征)会觉得更自在。
污名在当下到处都有,我们每个人都有概率成为蒙受污名者,特别是当不符合身份规范时。但无论符合还是不符合,所规定的身份规范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做一个越轨者又何尝不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