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人曾说,一本书读过三次以上才能真的看懂。其实,说来惭愧,我通常只会阅读过一遍书之后就会大言不惭地来写书评,可见我写书评是多么的随性。小王子,是我为数不多的读过两遍的书。
是不是我的头脑过于简单,总觉得它没有那么近乎传奇地给人很亲近的感触。那么多浅显易懂的道理,总是有点食之无味的感觉。
如果你驯养了我,即便你我是芸芸众生中的一个,也会成为彼此的唯一。如果你五点来,那么我三点就可以兴奋。因为你有金黄色的头发,所以以后的我见到麦浪都会心潮澎湃。
因为有了羁绊,有了牵连。我们在彼此身上浪费的时间,都会使得最后的分道扬镳代价和成本提高。爱情、友情,不都如此吗?所以,一旦开始,不要轻易说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