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现在这本书沦为一种B格证明,但我还是真心的很喜欢。原因在于,毛姆塑造人物的方式,他并没有特别偏爱笔下的哪一个角色,他在用一种冷眼旁观的角度探讨人性和生活本身。没有任何一个绝对正面或者绝对负面的角色,甚至可以说里面没有任何一个人物是可爱的。
斯特里克兰德不仅抛妻弃子,后来更与无私帮助自己的好人的妻子通奸,在社会道德层面来说是绝对的自私。但仿佛总是能从作者的笔法中,找到原谅他的理由,他尽管不爱别人但对自己也一样坏,他尽管做了恶事但并非为了谋利,而且最后死于非命。
勃朗什,遇见一个吸引自己的男人,便完全摒弃了作为妻子的责任,对于自己爱的男人如飞蛾扑火般奋不顾身,但对尽心尽力对待她的丈夫却冷酷至极。
施特略夫,一个人人称道的老好人,对爱情和家庭愿意倾其所有,却还是用揭开对方伤疤的方式来挽回妻子,懦弱且不具有任何男性魅力。
斯特里克兰德夫人,符合一切标准的“完美受害者”,但毛姆并没有着重在她可怜的一面,而是描绘出她令人厌烦的部分。
他们只是遭遇了一件事,并没有什么善恶因果、爱是相互的、付出就有回报之类的规则,碰到了就碰到了,仅此而已。
除此之外,它隐隐契合了我们内心的一种渴望,主人公离经叛道又疯狂,抛下一切甚至包括自己,一切的物质包括他自己的肉体都成了无意义的东西,他的世界从此只有画画这一件事,就这样义无反顾一条道走到毁灭。在生活的平庸和琐碎里苦苦挣扎的我们,谁能说自己从来没有一刻,希望成为另一个斯特里克兰德?
这不是一个可爱的故事,但是极具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