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了《孩子们》,接着看这部,对人物就熟悉很多了,还是那位跳脱嘴碎的阵内,还是家庭法院调查官、青少年犯罪。这本基本围绕一个案子,引发的思索却更加深刻。
一位是多年前过失驾车撞人致死的A君,事故造成了当时还是孩子的目击者B很深的心理阴影,因为死者是B的好友。重感情的B一直没有忘记那位朋友,而在多年后,B无证驾驶开车撞死了人。同样的事故,身份转换,由目击者(一定意义上也是被害者)而转变为加害者。
当大众只是从公众媒体上看到这则报道,站在被害者角度,普遍会对加害者加以指责,更因他是个孩子,即使伤人性命也不会得到严酷判决而愤愤不平。
但作为读者,随着调查官的视角,抽丝剥茧层层深入,探查到犯案少年的更深层复杂的内心情感。有对当年失误耿耿于怀、无法宽恕自己的A,他背负着深深的罪恶感,一直在赎罪的状态(即使花费大力气考取资格证,面试时还是选择主动坦诚自己当年的过失,而与向往的工作失之交臂),又要一直提醒自己,人命的过失永远也无法弥补。这个负罪感一辈子都无法消除,即便当年他还是个孩子,即便当年的车祸是个意外。
而B的情况更为复杂,本意是想撞死A复仇,虽然最后改变了心意,却因躲避突然闯上马路的狗而导致车子驶上人行道,还是撞死了人。而他为了保护没有看好狗的主人,选择闭口不言,承担一切罪行。随着故事展开,也开始引人思考,人性确实不是简单的非黑即白,在下任何结论评判前,一定要慎重。
最后还出现了一个小反转,被B意外撞死的行人,还是个潜在罪犯,如果不是意外死亡,可能会造成更大的社会伤害。那问题又来了,失误撞死了“坏人”的B,是否还要背负同A一样的沉重负罪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