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厉害的还是第一个小故事,拍成了一部科幻文艺片《降临》,用世界上最有趣的三大类别——物理+哲学+科幻——来探讨预知未来和自由意志之间的关系,所以说啊,爱因斯坦的“时间不存在”这个万年老梗可以玩到人类灭绝。
故事讲的是一位女性语言学家在与外星人学习它们的语言时,发现它们的思考世界的方式跟人类完全不同,而导致了两个文明演化出了巨大的差异,导致了它强我弱的局面。
故事里用费尔马的最少时间律为例,来解释即使在同一个宇宙中,因为人类是采用“因果关系”来理解宇宙(因为有水的存在,所以光线发生折射),而外星人是用“目的论”来理解宇宙(因为光线从一开始就知道哪一条是最短路径,光线什么都知道)。
这位女性语言学家在学会了它们的文字之后,掌握了它们的思维方式,于是有了预知未来的能力,而在此之后她的选择就成了全书最妙的部分。
我想作者想说的应该是,如果用“目的论”来理解人的一生会是什么样,虽然我们无法洞察未来,但并不妨碍我们仍可以这样做,我们每个人都是一束光,我们会以最短的路径走到我们的终点,所以在一生中所经历的一切都是必须要经历的,所遇到的每个人都是应该遇到的,没有一丝浪费,既然每一件事都是必然的,就更应该全心投入,激烈的活着,为每一个念头去拼搏,去吃每一个亏,不计得失的放手去爱每一位爱人。
像印度教教导的那样,人的一生只不过是一场神的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