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一个月之内二刷此书,几乎是第一遍读完后立刻开始第二遍精读,这是我的阅读经历中从没有过的体验和冲动,庆幸这不是一本“大部头”。看着自己近一个月前留下的不甚审慎的文字,我顿生了斯通纳弥留之际对自己出版书的感悟:任何时候,它的价值问题都微不足道。我不应有那样的幻觉以为会从中找到自我。我知道,我自己的一小部分,我无法否认在其中,而且将永远在其中。所以,我不想删掉当时的评论,就像我无意修改过往的每一帧人生。在此之上,我只想补充二刷之际获得的新的感悟与思索。
相比于欧洲文学善于塑造的波澜壮阔的史诗,斯通纳是一部平凡人生的挽歌。参考我之前的理解,有一个观点我维持态度,我依然不把斯通纳的人生定义为失意,悲剧。只是一种最纯粹的平凡,或者说,最平凡的纯粹。
在自身的家庭上,斯通纳是幸运的。虽然土地之子的出身让他终其一生经常在某一重要时刻紧盯自己的粗大双手为自己的出身偶感烦扰(潜意识里)。但他有一双当时美国南部难得开明的农人父母。是这对沉默寡言的夫妇在农田里的一个沉默的决定为斯通纳改写了人生的命运,让他不用再像祖辈一样一生耕耘土地最终归于土地化为泥土的养料并再世代轮回下去。父母在整书中沉默着出场,沉默着出现在斯通纳人生中几次最重要的场合,最后沉默着离开。就像斯通纳自己本身几乎已经遗忘掉了父母一样,当看到父亲下葬,我才猛然想起,他还有这么对父母…如果我是斯通纳,我会把“别担心,我们能对付”作为墓志铭刻在父母的墓碑上。
伊迪丝,一个让我二刷依然无法透彻理解的角色。原生家庭的影响赋予她的扭曲的性格,价值观,婚姻观,甚至病态的性认知这些都不难理解,毕竟对原生家庭的讨论与塑造一直是百年来文学家们津津乐道的嗜好。甚至在斯通纳向伊迪丝求婚时刻我就已经预测到了一场悲剧婚姻拉开了序幕。对这份婚姻无需定论,斯通纳一个月后自己便以宣判,这场婚姻失败了。但伊迪丝婚后一系列歇斯底里地爆发让人始料未及,如果到这里我还可以勉强理解为伊迪丝终摆脱了家庭的禁锢进入了幻想的桃源乡,克制已久的扭曲情感与性压抑以另一种形式得到了一些小小的发泄而已的话,那她后期的种种举动就真的开始丧心病狂。伊迪丝大抵是不曾爱过斯通纳的,斯通纳不过是伊迪丝能够抓住的一块借以逃离家庭孤岛的浮木而已(就如小女儿格雷斯选择的那位可怜小伙子)。
不爱,可以有很多表达方式,伊迪丝恰恰选折了我最难以理解的一种。作为读者,我可以选择不理解。但斯通纳无处可逃,在与不可理喻的冷漠和极端的挑衅漫长的相处过程中,斯通纳从木纳忍忍到开始以自己伪装成消极的态度反击直至最后在这场漫长的斗争中开始享受那种划破生活空寂的快感。不得不承认,在这段扭曲的婚姻中,两个人都变态了,而且斯通纳更胜一筹,结局以伊迪丝的自认失败为收场。值得庆幸的是,两人穷尽一生彼此伤害留下的伤口在斯通纳最后病重之际这段静谧的时光中慢慢愈合。他们彼此原谅了对方。这份和解来得不早也不迟,两人在他生命的最后一段时光中重拾了对这份爱情的敬重,斯通纳也把此生最后也最深沉的反思留给了伊迪丝。于这段扭曲的婚姻,这是我能想到最温馨的结局。
在女儿格雷斯的身上,我们几乎见证了母亲伊迪丝的成长过程。我几乎以为又要见证另一场悲剧的诞生。但庆幸的是,格雷斯有斯通纳这样一位父亲。与父亲在昏暗书房里默契共处的时光和为数不多的谈话里,格雷斯拥有了母亲所没有机会接受的引导。格雷斯看似对母亲的压制逆来顺受但实际却在以自己特有的方式对可预见的宿命进行着抗争,甚至是对母亲的“报复”。事实证明格雷斯成功了,虽然以辍学和成为一个酗酒的嫠妇为代价,但她终完成了对宿命的抗争与对自己的救赎。
与劳曼克斯究其一生的职场狗斗,于我看来,就像斯通纳自己评价的“一场幼稚又冷漠”的喜剧。很多人怒斥劳曼克斯为小人,在我看来,只是接触过的真正的“小人”太少了而已。劳曼克斯的狭隘和自负无可否认(毕竟残疾的躯体很难保障健全的灵魂)。但文人间的那些幼稚,人畜无害的互相攻击真的配不上“恶人”这种彪悍的称号。我甚至愿意相信斯通纳对他“是个好人”的评价是真心的。只不过在沃尔克这件导火索的事件上,两人的价值观相悖而已。说实话,我个人更倾向于劳曼克斯一边(当然不是因为我有什么残障而导致的共情感而心心相惜)。
斯通纳试图掌控心中圣所的大门,决定学院里学生的“成分”,这种被马斯特斯灌输的思想本身就是极端的。即使是沃尔克这种学术流氓,只要有学习的意愿和能力,那么学院就有义务考虑为其提供机会,而不是极尽能事之排斥。斯通纳本质上是在为学院构筑一道“柏林墙”。虽理解他对保护学院崇高的愿景,但他不知不觉在形成一种危险的“种族意识”。作文www.yuananren.com很多时候,过于纯洁的理想反而会酿铸极端的错误(历史予以我们的经验教训)这是我二刷时对斯通纳的改观之处。在离任之际,斯通纳被劳曼克斯授予了至高的头衔,我很难分析。我不太理解这是来自劳曼克斯孤傲的和解还是最后的侮辱,我希望是前者。但不管怎么说,演讲结束时斯通纳默默离开,两人错身间依然默契地一言不发,对我来说,这是这场两人漫长战争最好的谢幕。“斯通纳发觉自己心里挺感激:这么长时间过后,他们没有必要非得彼此说点什么才好。”
与凯瑟琳的短暂“小错误”,是斯通纳一生中值得铭记的一段高光时刻。虽然理由再过冠冕堂皇的出轨都难以逃脱不伦的恶劣性质,但我依然欣慰斯通纳在自己压抑虚无的人生里至少曾有那么一刻感受到过存在的价值。于凯瑟琳和斯通纳,这场激情都予以他们一场顿悟,他们还是属于这个世界的。再纯洁的灵魂都无法存在于世俗之外,这个世界本就容不下至纯之物。斯通纳终于穿过幽暗的学院长廊,走进阳光,进入这个无论怎样环顾都像座监狱般的世界。这是凯瑟琳和这场爱情赐予斯通纳最宝贵的收获。
斯隆是斯通纳内心圣洁部分的缩影,也是我全书中最喜欢的角色。以并不讨喜的形象出场,以无以言表的震撼离去。战争丧父的经历和穷尽一生钻研的历史,文学无不为他将战争的愚蠢和人类的劣根性展示殆尽,但他依然选择以自己特有的方式“爱”着人类与艺术。当战争再次爆发,亲眼看着同僚和学生们撕下文人的面具露出兴奋的狰狞的丑恶面孔时,斯隆被国家和信仰背叛,与其说因心脏病而死,不如说是因心死而死。就像书里所说,斯通纳“身体的一部分”随斯隆的下葬一起埋入了土地,“这一部分”我理解为太过偏执的纯真。相比斯隆引导斯通纳进入文学殿堂的启蒙,斯隆对斯通纳更深远的影响是让斯通纳领悟到,对最真挚的情感要保持一定距离,要“退后一些”才不至于陷落。这是斯隆在所有的课程中给斯通纳上的最宝贵的一课。
两个挚友马斯特斯和费奇。马斯特斯有一种愚蠢的睿智。睿智来自于他的理性。他酒吧里对三人的发言精彩至极,与其说是不留情面的评论我更愿意理解为精准的预言(我把这段交谈抄录在笔记上以便于全程比对)。愚蠢来自于他把人生看得过于清透,这只会让本来偶带着一些小小惊喜的人生显得索然无味。过分的理性也让他丧失了对生命与死亡的敬重于畏惧,把战争只当作一场调剂乏味人生的“异国游”,结果使我们早早地失去了这个有趣又睿智的老朋友。阅读过程中我曾无数次和斯通纳一样想起这个老朋友,如果这个老戴夫还活着的话,斯通纳的人生会不会变成另外一番景象呢。
费奇,曾经最了解斯通纳的三个人中唯一还活着的一个,而且活得还算“顺遂”,这不难理解。费奇无法隐藏的野心,圆滑的处事和几次为斯通纳尴尬场面的巧妙化解无不证明了他的能力值得如今取得的地位。就如马斯特斯的预言“你虽能力平凡各方面平庸,但你会从这张世界的大嘴中幸存下来,并安全地放在这”。费奇的圆滑甚至让我在阅读过程中一度质疑他对斯通纳友谊的纯粹性。直到看到他屡次以各种委婉的方式无力地点拨木纳的老友,并在斯通纳与劳曼克斯白热化的斗争中为保护老友彻底撕下伪善圆滑的面具,不顾立场以权利相威胁时,我为斯通纳庆幸。这个世界你拥有的美好事物并不多,费奇是其中一个。
于最重要的主角斯通纳,我想说的并不多,因为整本书作者都在用我不可能拥有的文笔为我们塑造这个角色。我节选一节作为我对斯通纳的理解“他曾经希望拥有友谊和友谊的亲密,这可能会让他在人类的竞争中支撑下去。他曾有两个朋友,一个他知道时已经无谓地死去,另一个此刻远远地退缩进生活的序列中,乃至……他曾想得到那种唯一性,以及婚姻平静、持续的激情。他也曾得到过,但不知道如何处理,然后已然死亡。他曾经想要爱。他拥有了爱,然后又放弃了,把它释放进混乱的生命潜能中。”
我只想说,斯通纳或许并不如我第一遍阅读时理解的那般纯真,亦或许只是时隔一月之后我的心境已不如当时那般纯真,但我真心憧憬可以成为像斯通纳一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