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读完《赎罪》的第一感觉是被故事打动了,当代作家很少会以这样的方式去描述爱情。但是仔细一想我发现这部作品实在缺点太多。
首先是故事在逻辑上有许多崩坏:
1.难以想象罗比居然会把信装错,这心得多大?
2.就算罗比不知道自己把信装错了,也很难想象他会让妹妹去转交这封信,因为即便是正确的信也比较暧昧。而且妹妹曾经向罗比表白过,从下文看,罗比当时应该是忘记了。可是忘记这么一件事简直不可思议,妹妹可是先跳水自杀,然后再表白。这都能忘了?
3.搜寻双胞胎,罗拉为什么会单独在外面?马歇尔为什么会单独在外面?作者专门解释了为什么罗比会单独搜救,罗比单独搜救其实很正常,但是作为初来者的罗拉和马歇尔居然单独行动,实在没有道理。
4.罗比从被逮捕到定罪经历了很长的一段时间,这段时间妹妹一直坚持自己看到了罗比犯案。那么姐姐在干什么?假如在审讯期间,姐姐一直坚持跟妹妹沟通,把所有的事都向妹妹反复解释过了(从下文看,妹妹至少完整地了解了姐姐为什么在罗比面前脱衣服下水),但是妹妹依然坚持己见。那么,妹妹究竟是什么时候明白过来自己作了伪证呢?记忆是不可靠的,假如她当时觉得自己看见了,随着时间的推移她会愈发觉得自己看见了,她的醒悟需要一个清晰的转折,但这段描写是缺失的。或者作者认为,女孩子大了自然而然地就知道了?
5.作为罗拉这样社会阶层的女孩子,被奸污了直接报警上庭是不是不太可能?我确实不是很了解当时英国社会的保守程度,但是感觉上不太对,似乎罗拉要求保密,大家将罗比痛打一顿再驱逐会更加合理。(这一点存疑,但是很明显,作者这样设计的意图是将男女主人公完全隔绝,仅靠一段回忆相互热恋)
故事的男主人公就这样被送进了监狱,与女主人公从此天各一方,他们从互相表露心迹直到死亡,一共见了两次。我承认,抛开这些情节上的漏洞不说,小说的主体部分,乡下庄园中涌动的爱欲,小女孩朦胧的世界,战场上流动的思绪,医院中的死亡,互相渴念的情人,都还是在水平线以上的,是很动人的。并且我一直认为,任何的人生悲剧都肯定是一系列巧合的结果,所以什么造成了悲剧并不重要。比如去纠结朱丽叶为什么没有早一刻醒过来,为什么考迪利娅最后一刻非要死,是很无聊的。
但是,《赎罪》的这些情节漏洞并不是为了把人物推到某个境地而非如此不可。比如,罗比把信装错了并且要求妹妹帮忙送这个情节,完全可以设计成一个巧合。罗比先把正式的信写好,但是忍不住在打字机上打出了“羞耻的信”,就在这个时候母亲进来了,罗比慌忙把信叠起来,并且装进信封。之后,罗比去洗澡,母亲进来收拾房间,看见儿子把刚刚那封信随便丢在桌子上,害怕是什么重要的东西,就放进了罗比的衣服口袋。之后,罗比身上有两封信,他送出了错误的信。但是这样写的问题是,太刻意了,不像现代的作品。那么,可不可以设计为:罗比和姐姐早就在相互通信,他们一直都是这样通信的,只是这一封被妹妹看见了。——很显然,作者不愿意这样写,因为他想让所有的故事在同一天发生,这样作品会有古典主义的味道。
于是,麦克尤恩选择了牺牲人物们的行为逻辑。
另外,麦克尤恩还存在一个矛盾,他不愿意放弃激烈的戏剧冲突,但他又不愿意让坏人太坏。比如,可以设计为:罗拉和马歇尔原本就是在外面幽会,被妹妹撞见了,罗拉慌忙让马歇尔逃走然后再谎称自己被奸污。麦克尤恩不这样写,我推测是他觉得坏人实在太坏就不像真的,所以他又选择了牺牲逻辑。
虽然啰嗦了半天,但其实以上这些问题在我看来其实并不严重。悲剧究竟何以发生不见得是最重要的(如何让俄狄浦斯杀父娶母也草率得很),作文www.yuananren.com重要的是悲剧中的人物在被推到某种处境下时,能否展现真实的人类困境。但从这一点上来说,小女孩长大之后究竟是如何能够重塑当时事件的真实经过的,她如何能够承付如此严重的罪,去勇敢地看清真相,才是本书最重要的内容,而这段内容,居然缺失了,麦克尤恩没有写。这就让我简直无法原谅了。
在妹妹的想象中,当罗比当面质问她当初为何撒谎时,她说我在成长,除此以外,她没有做其他的辩解。但作者本人却一直在帮妹妹辩解,只是这种辩解非常奇怪,他似乎意在说明小女孩其实并没有主观上的恶意,她只是过于固执,过于骄傲,过于自信,她只是还不理解成人世界的爱欲。
但实际上我想看到的,是故事中隐约存在的另一种写法所暗示的另一种可能。
妹妹在十岁时曾向罗比表白,这种表白被当成了玩笑。其实这个情节完全是多余的,妹妹自己不记得这件事,罗比也不记得。故事一开头,妹妹一心一意地期待着哥哥利昂,对罗比也完全不在意。但这个无用的情节中包含了另一种故事展开的可能:暗恋的落空,对姐姐的嫉妒,撞见了书房中发生的事以后,早发的无望情欲演变成了破坏的欲望。她怀着主观恶意撒谎了。那么故事就变成了:人类心理中存在恶意,要如何才能战胜它而实现救赎?——至少这是我想看到的故事。
最后,让我给这本小说再扣一星的理由,是最后这段莫名其妙的话:“上帝也好,小说家也罢,是没有赎罪可言的,即便他们是无神论者亦然。这永远是一项无法完成的任务。这正是要害之所在。我深深觉得,让我小说中的有情人最终团团圆圆,生生不息,绝不是怯弱或逃避,而是最后的一大善行,是对遗忘和绝望的抗衡。我给了他们幸福,但我不是私心作祟,要让他们宽恕我。”
可是这段话本身也是小说的一部分呀!这个小说里的有情人没有团团圆圆生生不息呀!我实在搞不懂,既然读者全都知道他们死去了,那么这所谓的最后一大善行到底算什么呢?还是说作者根本不同意?我读了麦克尤恩三部小说,他从来没有行过这个善,难道这是一个反讽?难道不是死者的永不瞑目才是对遗忘和绝望的抗衡?二战中的死难者要以他们的惨烈的死亡来对抗遗忘,而永不忘记逝去的死难者才有抗衡绝望的可能。团团圆圆生生不息的人怎么会在乎别人是否记得他们呢?
所以我只能猜测,难道整个故事真的是小女孩写就的,她在逃避自己的罪责,而麦克尤恩躲在更深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