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的命令被遵从是因为每个人都希望其他人服从他,而这种期待是建立在认为将军具有合法的的权威这一信念上的。”
上回(一)中写到前贤们的法国或德国的社会学思想。伴随着大航海时代落幕,英语世界国家兴起,社会学也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在这里,作者将英语世界称为“第三个现代最伟大的智识文化”……就像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法、凯恩斯的宏观经济学和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被并称为20世纪人类知识界的三大革命一样,我国知识界在世界领域近几百年来的存在感几乎为零,现代化学科历史里也没有我们的一席之地。什么时候我们能迎头赶上呢?
在这一阶段第一个闪亮登场的是达尔文,不过众所周知,他不是一位真正的社会学思想家。在《物种起源》发表之前,保守派在与改良派的争锋之中正节节败退,达尔文一举奠定了自然世界的秩序,也催生了社会学的新理论——社会进化论。其中最杰出的代表学者是赫伯特·斯宾塞。与自然界的物竞天择类似,社会作为一个有机体,也同样要经历不同的发展阶段。生物的进化是一个适应环境的过程,从简单、低级的适应到复杂、高级的适应,社会的进化也是如此。在此基础上,斯宾塞将人类社会按照原始社会、古代社会和现代社会进行排序。原始社会中为主要代表形式的部落组成简单、内部几乎无结构,靠原始的生存需求驱动,随着社会的发展,开始出现更大规模的社会组织——国家,与之对应诞生了复杂的经济、政治、外交、社会分配等一系列的调节系统。进化论对社会学的另一贡献是推动了人们使用科学方法解决社会问题,也就是说:
“如果人类只是动物的一种,顺此推论,那么人类也就能够被测量、被训练和被选择。”
以科学犯罪学派为代表的生物学主义应运兴起。犯罪学家们测量罪犯的头盖骨容量与“正常人”的头盖骨容量,试图以此寻找犯罪问题的遗传起源。随后,这种研究方法扩大到对天才、乞丐、精神病以及其他残疾的遗传研究。极端问题开始出现,在欧洲大陆,学者们开始以此论证高等的人应该上升到社会的顶端,低等的人应该沦落到社会的底层,而其区分标准就是脑袋的大小、健康、身高、体重、智力和精神等可以量化的方面。那么再往上升一层,世界上是否就存在更强大的民族?如果一个民族符合这个要求下的更强大,那该民族是否就应该合理地征服其他民族?战争是否是一种优胜劣汰,是否能够帮助社会进步?
我怀疑这里就是种族歧视的罪恶起源。原始社会里部落之间为了抢夺生存资源彼此杀戮尚情有可原,以科学的名义给对人种进行高低等区分就是为种族歧视寻找堂而皇之的理由。人类个体之间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但群体之间的差异是没有明显区别的。同样当我们关注社会中的贫困群体时,也不应该粗暴地认为他们是因为没有竞争能力所以才无法胜出,而应该努力从社会福利多个方面为他们提供“更适合的条件”(就比如我这样的穷人)。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科学也会犯错。
当然也不是对这种理论全盘否定的意思,詹姆斯·法隆的《天生变态狂》就是生理学基础上的犯罪学研究。这本书有意思的地方在于作者研究的是自己,他本人在研究过程中发现自己的脑部扫描图跟已经有犯罪事实的变态狂的一模一样!这可真是个巨大发现,难道他也是或者至少潜在地是变态狂吗?作为一个事业有成、家庭美满、颇有名气的学者,直到此时,他才从母亲才口中得知父系家族历史上的多起骇人听闻的凶杀案。这一实例也是对个体差异与遗传因素的最好反驳,遗传并不具备完全的决定性。
接下来出场的是涂尔干。涂尔干论述了社会分工、越轨与社会团结,社会学领域内第一部实证主义代表性著作《自杀论》即出自他手。《自杀论》里一个有趣的发现是,在离异人群中,男性的自杀率要高于女性。在婚姻中男性得到的更多的是平衡,同时也比女性拥有更多自由,而女性更多感受到的是束缚。离婚使男性的生活进入一种失范状态,作文www.yuananren.com女性生活却更开心更轻松了。丧偶问题也有类似的结论,不过其中要承受的道德批判显然要轻一些。《自杀论》虽然是一百多年前的著作,但放到现在仍葆有生机。关于婚姻的研究我相信大多数人看了都要心头苦涩地会心一笑吧。
马克思名字的德文写法是Marx,另一位著名的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名字写作MaxWeber。发音十分相像,但两个人都太有名了,翻译的时候就同音不同字以作区分。(人名的翻译应该这样注意的,几个月前在美国引发街头风暴的黑人Floyd被媒体普遍翻译为弗洛伊德,而弗洛伊德这个名字是那个著名心理学家Freud的标准译名,读音相似,其实需要作细节区分。)韦伯提出了分层理论、“理想型”概念、政治的三种合法性、世界的理性化……甚至对宗教也有深刻研究。他与我们国家还有过历史性的交错……1919年巴黎凡尔赛和平会议,也即巴黎和会期间,他担任了德国代表。一战结束,德国皇帝威廉二世退位,韦伯一度成为某新成立的自由主义民主党派领袖。不过时不待人,未等到在政坛大展拳脚,他就因肺炎于1920年辞世。
我的个人观点里,弗洛伊德是有点类似尼采一样的人物,都是向内探究人类的精神世界,区别在尼采更疯狂。他和茨威格是维也纳老乡,都出身富裕的犹太家庭,一个在二战彻底爆发前离世,一个在二战末期自杀。我怀疑他们互相不认识,但还是想放到一起说两句。自我、本我、超我,梦的解析……是在研究社会中的人。但我还没有能特别理解弗洛伊德在社会学中起到的作用,一般人们都是把他的理论放在哪里应用呢?
到二战时期,还有一些小插曲。1938年我国近现代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费孝通先生获得伦敦大学经济政治学院博士学位,师从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而1938年弗洛伊德因德国入侵奥地利避居伦敦时,马林诺夫斯基是座上宾。不知道费孝通先生和弗洛伊德是否有缘一见呢?
